今年8月底,吴中区人民政府联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替代性修复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实施细则》,并配套制定了“双向匹配”和“公证提存”工作流程,在全国首创项目库“双向匹配”替代性修复方式,并综合运用赔偿资金“点对点”和“公证提存”管理使用模式,破解了赔偿资金收缴难、履行难、管理难的现实困境。
近期,吴中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金庭镇、吴中公证处召开专题会议,共同谋划在太湖生态岛实施全国首个运用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以“公证提存”模式开展的生态环境类修复项目,会议特邀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鹤、法规处处长张丹莅临指导。
会上,吴中生态环境局详细汇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资金的“公证提存”具体流程;吴中公证处汇报了近期通过磋商存入公证提存账户中,可用于生态环境修复的资金情况(共计33.8万元);金庭镇汇报了入库修复项目清单与公证资金匹配情况,建议实施“阴山江水质提升项目”。与会各单位就“公证提存”流程和“阴山江水质提升项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要加快推进首个运用“公证提存”模式开展的环境修复项目的实施,形成可感可触的实践成效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争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吴中方案”。
引入“双向匹配”“公证提存”机制,有助于破解生态损害赔偿资金收缴难、履行难、管理难的问题,保障修复和治理责任落实。同时,这些资金的“存”和“提”由吴中公证处统一管理,根据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司法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按公证流程拨付给实施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相关背景
2022年,吴中区联合苏州市检察院、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太湖生态岛建设全省首个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并在太湖留白处不断丰富案例,总结提炼出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和“选择替代修复项目-缴纳资金-实现环境服务功能等量恢复”三步走模式,被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在202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情况的三个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时,作为破解赔偿资金“该用不敢用”“能用不愿意用”的有益探索加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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