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大“内鬼”被捕,曾任最高检副厅长、中央巡视组副组长

文摘   2024-10-08 10:2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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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最高检披露了一则震惊法律界的消息:刘立宪因涉嫌受贿被移送审查起诉,法院随即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这位年届古稀的老人,本该安享晚年,却在暮年之际栽了跟头。他的案例再次证明,贪腐之罪并不会因退休而免除。任何人都别想着"熬"过追责期就能高枕无忧。



刘立宪,男,1954年6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24年9月12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立宪受贿案。 


更讽刺的是,刘立宪曾是反腐战线的"自家人"。他担任过最高检贪污贿赂检察厅副厅长、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等要职。本该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却反而知法犯法,自己成了被调查的对象。


回顾刘立宪的履历,他还曾是中央第十一、第十巡视组副组长,参与了多轮中央巡视工作。然而,他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辜负了人民的期望。


像许多落马官员一样,刘立宪早早为自己谋划了退路。他违规获取了境外身份,这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要知道,党员干部不得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长期居留许可。即便退休后,也需等待规定年限才能申请国(境)外定居。



近年来,"裸官"现象一度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何为"裸官"?简而言之,就是那些家眷已移民海外或持有外国护照的政府官员。这些官员为何如此安排?表面上看是为家人谋福利,实则暗藏玄机——转移资产、规避监管风险。


曾几何时,不少贪腐分子闻风而逃,等调查人员赶到时,只见人去楼空,资产早已转移境外。这种情况让办案人员叹息不已,束手无策。


近期,"裸官"一词似乎淡出了公众视野。这与相关政策的出台密不可分。有人可能会问:为何要严禁"裸官"?原因很简单,"裸官"与贪官之间存在着微妙的转化关系。"裸官"更容易滑向贪腐的深渊,而贪官往往会选择成为"裸官"。因此,"裸官"俨然成了潜在外逃贪官的"预备役"。


再说回刘立宪的案例。除了非法获取境外身份,他还在干部选拔过程中收受贿赂、为他人谋私利。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政治生态的严重破坏!


试想,如果干部选拔沦为某些人敛财的工具,岂不是会让更多人有样学样?长此以往,只要送钱就能高升,这样的干部队伍还能指望什么?


更令人发指的是,刘立宪还利用自身职权在案件处理中徇私舞弊,收受巨额财物为某些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践踏了法律尊严,更是对公平正义的严重挑战。



刘立宪的落马,标志着他成为中纪委重磅部署后首个栽倒的省部级纪委"内鬼"。但细究近年来的反腐形势,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案例并非孤例。


让我们把目光投向另一位曾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的周清玉。他的落马通报触目惊心:滥用职权为他人谋私,纵容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甚至涉及权色、钱色交易。这般行径,与其身份何其讽刺!



周清玉,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南罗山人 ,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4年6月,周清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开庭。


再看看2022年1月28日在青岛受审的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法院查明,他在21年间累积敛财高达4.63亿元之多。想想他在任职期间多次高调强调"强力反腐",实则自己就是只披着羊皮的"老虎"。口中念着清廉经,暗地里却在疯狂敛财。


纵观各地省委巡视组被查处的"老虎",他们无一不是利用手中权力和地位,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因此,我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唯有如此,清廉作风才不会沦为一句空洞口号。只有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才能真正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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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老陈
深谙体制内生存之道;专注分享体制内人情世故、写作素材等,助力个人体制内职场的成长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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