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南城县公安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收缴各类烟花820余件,行政拘留1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力震慑了非法经营行为。
行动中,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号召群众踊跃举报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切实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
执法人员对城乡接合部、乡镇集市、闲置厂房等可能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展开拉网式排查。在潭前路口一便民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非法存储各类烟花爆竹300余件,店主李某对其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南城县公安局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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