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税务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举行怒江州“有奖发票”活动定期摇奖(第三期)的通告

政务   2024-12-23 10:32   云南  

根据《怒江州有奖发票活动工作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税务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开展怒江州“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期定期摇奖事宜通告如下:

 

一、摇奖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9:30。


      二、开奖参与方式第三期定期摇奖活动将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税务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规定的,自2024年9月21日至12月20日期间,通过“怒江有奖发票活动”公众号成功录入发票摇奖系统并经核验通过的发票中随机抽取,届时将通过“贡山发布”进行现场网络直播,广大群众可实时观看开奖活动现场,并通过“怒江有奖发票活动”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中奖信息。

      三、现场开奖地点贡山县三江明珠广场。


      四、奖项设置定期摇奖活动设置四个奖项,其中: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0元(税前,下同);一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100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三等奖24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五、摇奖方式第三期定期摇奖活动将在怒江州公证处的监督下,通过网络直播从符合规定的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定期摇奖结果将于摇奖结束后现场公布,同时在“怒江有奖发票活动”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对外公布,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向中奖者推送中奖消息,敬请关注。


      六、兑奖事宜(一)兑奖方式及地点中奖者需在摇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怒江有奖发票活动”微信公众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银行卡号等资料进行线上兑奖,逾期未进行线上兑奖或资料上传错误未补正视为自动放弃。(二)兑奖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7日(开奖后5个工作日)。奖金将于兑奖信息核验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转账兑付。(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1.经税务部门鉴定为虚假发票的;2.已经被商户进行红冲、作废处理的发票;3.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4.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5.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未兑付奖金将自动累计进入下一轮有奖发票奖金池。(四)代扣代缴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奖金兑付机构代扣代缴。(五)温馨提示因兑奖时需上传发票信息,请消费者注意保留发票。开票时使用本人身份证上的真实姓名开具,避免因发票抬头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导致兑奖信息无法通过。


      七、其他事项(一)怒江州“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规定,以《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税务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开展怒江州“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为准。(二)本次怒江州“有奖发票”定期摇奖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税务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负责解释。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税务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商务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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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丨和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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