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来源:宁晋政府网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度第16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后张孟村东,鼓楼都市以西(东至鼓楼都市,西至后张孟村地,北至宁高路,南至后张孟村地)的土地,面积约4.891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31日,由宁西办事处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告知。
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度第16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延白村村南(东至交通街,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育才路)的土地,面积约1.0825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31日开始,由贾家口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度第17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大贾线以东、魏家庄村村南(东至道路,西至福寿寺,北至道路,南至魏家庄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1.2906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31日开始,由大陆村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度第16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西村村北(东至道路,南至西村,西至耕地,北至厂房)的土地,面积约2.12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31日,由换马店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告知。
▌投稿、爆料、合作 请加微信:ningjin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