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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晋发布
宁晋县2025年征兵公告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2025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欢迎宁晋县有志儿女踊跃报名参军。为方便应征青年及家长了解征兵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上半年报名时间
①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②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二)下半年报名时间
①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②女兵: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征集对象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报名方式
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需到乡镇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本人难以参加现场确认的,可以委托亲属进行现场确认。
四、优待政策
(1)一次性入伍奖励。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8000元。
(2)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3)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金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6)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7)享受考研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宁晋县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为充分调动我县高校毕业生参军热情,激励优秀青年建功军营,在国家、省、市既有优惠政策上,结合我县实际,对具有宁晋县常住户籍,经宁晋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士兵予以优待。
(1)在邢台市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人、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金8000元/人的标准上,本科毕业生增发5000元/人,专科毕业生增发3000元/人。
(2)高校毕业生士兵退伍后不是党员身份的,根据本人申请,符合入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优先推荐为拟发展对象。
(3)高校毕业生士兵退伍后在农村居住的,可作为农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条件成熟的优先选配为农村两委干部。
(4)向上级提报公务员和面向基层项目人员招考需求时,设置不少于10%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役满2年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
(5)在全县招录事业编制岗位人员时,拿出不少于10%的比例用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录取全日制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录时,对符合招录条件的本科退役士兵,免笔试并经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到该岗位,服务期限为2年,用人单位可依据工作表现续签用人合同。对在部队服役期间有立功表现或入党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优先选择岗位;对退役后因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人员,取消安置资格,对在部队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人员,政府不再安置工作。
(6)从宁晋县参军入伍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益岗人员,服义务兵役期间保留其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继续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待遇,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可返回原工作岗位,根据个人意愿,退伍后优先安排到县城区工作。
(7)鼓励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用人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吸纳1人,企业可享受一次性吸纳补贴1000元。同时,用人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可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期限3年。
(8)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创业优先入住创业孵化园,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9)毕业5年内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自创业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10)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自主创业的,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最高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最高9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3年,按规定予以贴息。
(11)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用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以上优待政策内容与国家、省、市政策内容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省、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与其他政策相同内容的,相关激励措施从高或从优享受,不重复享受,最终解释权归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自2024年4月11日起实施。
五、咨询方式
登陆“全国征兵网”或关注“河北征兵”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也可咨询当地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
宁晋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19-3261918
宁北街道:13463922058
宁西筹备办:13363710326
凤凰镇:17320860288
县直工委:15097987910
换马店镇:15933723768
耿庄桥镇:18731946333
苏家庄镇:15717670212
贾家口镇:15097920198
东汪镇:18831961096
北河庄镇:18932979715
唐邱镇:17732958019
侯口镇:15512828823
北鱼乡:19934911876
纪昌庄镇:13603195726
大曹庄镇:18019092047
徐家河乡:15512830996
大陆村镇:13731069830
河渠镇:18231999123
四芝兰镇:19331922666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319-3261910、0319-3261915
宁晋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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