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高效办理人社业务
让更多人感受政策温度
保定人社持续推出
《办事指南》栏目
今天推出
第六十八期
人员参保恢复(解封)申请
事项简述
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办本业务:
(一)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转入的。
(二)城乡居民省内转入的。
(三)由于存在多重关系、长期休眠账户等原因(不包含正常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被暂停的,暂停原因消除后,需要恢复保留地养老保险关系的。
(四)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的。
情形(一)(四)为即时业务,(二)(三)为限时业务。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省内转入前无社会保险欠费的。
申请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附件材料:
(1)居民省内转入的,提供户口簿原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2)居民转入的重度残疾人应同时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3)居民转入的其他特殊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办结时限
无材料即时办结/有材料限时办结(1个工作日)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
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互联网手机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