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缴费人员)

政务   2024-11-08 19:56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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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期



今天和大家介绍的是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缴费人员)如何办理呢?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缴费人员)

事项简述

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办本业务:

(一)参保缴费人员死亡的。

(二)参保缴费人员丧失国籍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本人选择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跨省多重参保需要注销本省多余社保关系。

(四)人员参保登记错误需要撤销登记的。


受理条件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申请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附件材料:

(1)参保人死亡,且能使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提供告知承诺书(死亡信息无法共享的)。

(2)参保人死亡,无法使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提供告知承诺书(死亡信息无法共享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关系承诺书。

(3)参保人退休前丧失国籍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提供出国(境)定居等证明材料(本人选择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

(4)多重参保需要注销多余社保关系的,提供对方经办机构出具的处置手续。

(5)人员参保登记错误需要撤销登记的,提供情况说明。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5个工作日)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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