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消费市场重头戏的“双十一”即将来临,五花八门的商品预售信息已纷纷呈现,各大商超、电商促销活动、直播带货更是令许多消费者眼花缭乱。为了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维护我市良好的消费环境,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双十一”消费警示:消费购物要理性、科学选择、售后要依法维权;同时也呼吁广大经营者要守法经营与消费者实现共赢。
一、选择正规交易对象,从源头上防范交易风险。
消费维权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选择正确的交易对象。“双十一”期间,消费者请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大型购物商场、购物平台、网店或直播间。
根据蚌埠市消保委连续七年的维权统计数据分析,我市大型商场售后满意率为97.66%,消费者有证据显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大型商场退赔率为100%。这两项指标远高于其他的一些小型零售或批发商。
在网上选购预售商品时,不能只看产品的页面宣传图片,更要仔细查看商家资质、商品描述、历史评价等综合信息,避免买到劣质、与宣传信息不一致的商品。建议货比三家、认真辨别,不要轻信陌生网站、不明链接和电话,预防电信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危害个人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另外切勿被“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字眼冲昏头脑,不要因所谓“凑单”而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
二、仔细查阅促销规则,警惕消费陷阱。
一是面对各大平台及商家推出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跨店满减、做游戏抢红包、多件折扣、限时降价等),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促销规则,注意区分到手价、尾款价、预售价等计价方式,通过到实体店和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认真了解拟选购商品的预售时间、优惠模式,选择合适购物方案,尽量提前规划好购物时间和目标。
二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有条件的,我们有权自收到网购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或其他根据商品属性消费者在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等,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三、要特别关注“红包”的使用限制。
“双十一”期间,平台、直播间会发放各类红包和消费券,如定金红包、尾款红包、惊喜红包、宠粉红包、买返红包以及美妆、服饰、玩具等消费券。消费者在抢到红包和消费券后,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在使用范围”“已过期”“不能叠加使用”等问题。我们提醒消费者:
一是要注意使用场景限制。部分红包有特定用途,如定金红包用于抵扣定金,尾款红包用于抵扣尾款,且可能存在商品类型限制,达人或品牌直播间发放的红包通常只能在对应直播间使用。消费者在购物前要仔细阅读红包的使用规则,明确适用范围和条件。
二是要关注使用截止时间。红包、消费券均会设置有效期,如有的截止特定自然日的特定时间,有的到账后24小时内有效。建议消费者及时记录失效时间,合理安排购物计划,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是要了解使用数量限制。不同类型的红包和消费券在单次提交订单时的使用数量有明确规定,下单前可计算商品总价,合理搭配红包、消费券的使用数量,实现最大优惠。
四、要留意新型保价营销手段。
为了更好地抢占先机,不少商家推出了保价营销手段,承诺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先期买贵了的商品可以退差价。但这种营销方式暗藏一些消费陷阱。今年,不少平台将“双十一”大促分为多个阶段,近期不断消费者反映在第一波促销期间买的商品到了第二波促销活动时,由于商家优惠机制以及叠加红包、消费券的不同导致价格更低,向平台申请价保却不一定能得到支持。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消费者选择保价营销时,要特别留意商家的营销规则。
一是要了解保价服务内涵。为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当消费者在平台购买带有指定保价服务标识的商品后,在保价期内,如果同一商家的同一商品出现降价情况,消费者可以申请保价补差。
二是要留意保价期限。目前,电商平台有“15天保价”“30天保价”“大促保价”等多种保价服务类型,具体订单的保价期可以通过查询订单详情页或者商品详情页保障服务确定。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品在保价期间内降价,要及时申请退还差价。
三是要明晰保价范围。如部分平台规则中明确通过叠加红包、消费券等特殊优惠方式使实付款降低,无法参与保价服务。部分特殊购物场景,如秒杀、百亿补贴等,不支持保价服务,这些需格外留意。
五、及时主动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购物时,要保留发票收据、订单详情、交易聊天记录、产品的宣传介绍与服务承诺等信息。如在网购后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行与商家或申请电商平台介入协商和解,也可向电商平台投诉及时解决售后问题。若与实体店发生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要及时拨打维权热线12345和12315进行投诉,也可以及时登录全国智慧3.15投诉系统进行网上投诉。
最后,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希望广大经营者在“双十一”促销期间多一点“真诚”,少一些“套路”,多一点“简单”,少一些“复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们一起为广大消费者共同营造一个透明、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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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日报社
融媒体记者:何沛 通讯员:丁成
编辑:司从建 校检:袁玉柱
审核: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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