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事   2024-11-20 20:09   安徽  

网站截图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淮征预告〔2024〕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小蚌埠镇王小沟村2组、5组、6组,梅桥镇裔湾村4组、7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王小沟,南至圈堤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淮上大道。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蚌埠市淮上水厂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小蚌埠镇人民政府、梅桥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小蚌埠镇,梅桥镇,王小沟村,裔湾村,王小沟村2组、5组、6组,裔湾村4组、7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内张贴的方式发布,并在蚌埠市淮上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isha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小蚌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永发          

联系方式:18160801378

         

梅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杰 

联系方式:18155202336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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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司从建 校检:袁玉柱

审核:李博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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