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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20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8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蚌埠市淮上区梅香爱购百货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蚌埠市淮上区民意生鲜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蚌埠市蚌山区丽敏水果铺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固镇县多悠多生鲜超市销售的豆角(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蚌埠市淮上区锦堃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精品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蚌埠市蚌山区周孟君炒货铺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怀远县宜家一号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五河县百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怀远县唐集燎原百货批发部销售的琪玛酥,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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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司从建 校检:袁玉柱
审核: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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