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3人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

政务   2024-10-10 16:36   山东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人社部发〔2024〕63号),我区3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全市共10人)。北郊镇大姜小学张海老师获评全国模范教师(全省共46人,全市8人),城北中学张红岗老师获评全国优秀教师(全省共55人,全市1人),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安伟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共5人,全市1人)。

另外,今年9月,在由民进中央主办、北京师范大学承办的中国教师发展论坛上,周村区作为唯一区县代表受邀参加了论坛并作了经验介绍。

教师的专业素养、精神状态、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学校的办学品质。近年来,周村区坚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深入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整体构建了区域内教师评价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教师评价改革

聚焦广大教师普遍关注的职称评聘问题,在全市率先推行教师岗位能上能下分级竞聘改革,区教育和体育局联合财政、人社部门出台了《周村区教体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指导意见》,建立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一年一聘、动态管理竞聘机制,进一步打通了教师成长通道,拓宽教师的专业发展空间,解决了当前存在的部分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后工作动力不足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实施了教师年度考核改革,以教师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明确不同学科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评价细则,将教师年度考核纳入教师岗位分级竞聘,解决了城乡、校际之间教师考核内容差异大、评价标准不一致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核的约束、引领、激励作用。

近三年,我区3人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1人获评“齐鲁最美教师”(全省10名),3人获评“淄博最美教师”“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54人获评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人选,2个班主任工作室被评为山东省名班主任工作室,1人入选山东省特级教师,160余名教师获评市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我区入选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区。


创新“五级”评价,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为了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1年周村区出台了《教师发展性评价办法》,针对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教师,分层分类设计了专业发展评价标准,构建了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五级教师”评选激励机制,让教师专业发展有目标、有路径、有抓手,促进了专业教师的梯队成长。  

在“五级教师”评选的基础上,2022年,我区又出台了《“1+1+N”学科教研团队建设实施方案》,组建了19个区级“1+1+N”学科教研团队(第一个“1”是指1个区学科教研员,第二个“1”是指一批区级首席教师,“N”是指N个区级学科带头人),引领教师加强学科教学研究。每学期,各学科开展的团队教研活动50余次,组织听、评课达2500余人次,形成了浓厚的教研氛围。

周村区“五级教师”评选激励机制入选山东省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十大典型案例。《优化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项目入选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周村区“1+1+N”教师培训队伍建设》入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项目。2023年11月,《中国教育报》报道了周村区“五级”评价的典型经验做法。


强化精神激励,营造幸福教师成长环境

在国家、省、市级荣誉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区级、校级层面的教师荣誉,形成了国家、省、市、区、校“五级”荣誉激励机制。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大会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进行表扬。区委区政府创新设立“红烛教师奖”,对女年满53周岁和男年满58周岁,一直坚守教学一线的老教师进行表扬,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实施幸福教师成长行动,以解决教师最为关切的问题为出发点,完善在教师成长引领、激励保障、健康关爱、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出台《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用制度为教师减负,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幸福感,

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建立了教师述德制度和师德师风“一访两跟进”机制,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编辑 | 杨童堯     校对 | 刘   靖

编审 | 张兴国     审定 | 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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