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岁序更迭,云程发轫,行远自迩,万里可期。
2024年,三明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我们将通过“检要回顾·2024”,全方位回顾三明市检察机关这一年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履职情况。本期为您推送《高质效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当好“检护民生”答题人》。
2024年,三明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为民服务解难题深度融合,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牵头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护航民生民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密切关注民间借贷中存在的虚假诉讼行为,加强对团伙性放贷、“职业放贷人”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的监督。2024年,全市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4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件,发出涉虚假诉讼执行监督、审违监督检察建议3件,涉及金额962万余元,有效推动虚假诉讼监督深入开展,维护司法权威。
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支持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起诉479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尤溪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公开听证”方式,帮助一名八旬军属追索交通事故赔偿金,促成赔偿金额一次性赔付到位。建宁县检察院构建“检察+残联”权益保护机制,帮助7名因工致残工人追索工伤保险待遇83万余元,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持续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加强对涉企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取得较好成效。全市共发出各类涉企行政检察建议231件,其中涉营商环境督促履职类行政检察建议75件,涉及金额264万元,督促吊销空壳企业12家,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基本原则,认真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行政检察提质增效。2024年,共审结不起诉案件473件528人,提出检察意见347件,已有326人受到行政处罚,防止当罚不罚,助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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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四检察部
编辑|林琼
初审|蒋芳嫄
复审|李婉清
终审|龚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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