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岁序更迭,云程发轫,行远自迩,万里可期。
2024年,三明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我们将通过“检要回顾·2024”,全方位回顾三明市检察机关这一年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履职情况。本期为您推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 融入控申履职办案全过程》。
2024年,三明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强化控申立案监督办案力度,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及时化解,取得较好成效。全市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8件,经审查认为需要向公安机关说明立案或不立案理由移送刑事检察部门23件,刑事检察部门从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12件。已办结的案件当事人均认可检察机关意见。
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纠正公安机关不当处理决定,深入开展释法说理,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公正和监督办案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尤溪县检察院办理的翁某某等5人申请立案监督案,控申部门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对翁某某等人立案后长期“挂案”未处理,及时督促公安机关撤案,有效解决翁某某等人就业、生活问题。明溪县检察院在办理的茅某某控告案中,从民事纠纷案件中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
对受理的48件监督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接待群众32人次,深度参与矛盾化解。扎实做好受理环节的释法说理、审查环节的听取意见、答复环节的公开听证工作,探索落实“两见面”工作机制,推动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举行检察听证12场。三元区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某汽车公司申请立案监督案,多次接访听取该公司诉求,发现公安机关未在规定期限作出是否立案决定,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帮助挽回损失,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立案监督案件普遍存在的案小、矛盾纠纷复杂等特点,全面推开“每案必评、依法化解”工作机制,查找矛盾风险隐患并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并通过反向审视助推执法司法规范化和社会治理工作。持续擦亮“麒麟检心桥”控申品牌,对立案监督办案过程中发现群众诉求具有合理性、因案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持续筑牢民生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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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七检察部
编辑|林琼
初审|蒋芳嫄
复审|李婉清
终审|龚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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