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岁序更迭,云程发轫,行远自迩,万里可期。
2024年,三明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我们将通过“检要回顾·2024”,全方位回顾三明市检察机关这一年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履职情况。本期为您推送《守正担当,筑牢维稳安全防线》。
2024年,三明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挥普通刑事犯罪与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主动作为,通过完善机制、多方协作,深挖根源,持续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针对公安机关立案后长期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以及曾经检察机关不批捕、退补后未重新移送的刑事“挂案”进行审查监督,重点关注涉市场经济主体常涉罪名及以之为主体的“挂案”。今年以来,已对773件953人进行系统摸排,监督撤案96件99人,公安机关终止侦查59件71人。宁化县检察院针对一起持续17年的涉企刑事“挂案”,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督促撤案。
持续深化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协同责任单位,对2023年制发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跟踪整治风险路段101处,相关路段交通事故发生数、伤人数、亡人数明显下降。该项工作得到人民网、东南网、福建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自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来,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深入开展《意见》适用专题调研,全面摸排全市在办类案,及时评估风险,依法指导处理,全市检察机关就醉驾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1件,决定不起诉83人。
运用好侦监协作办公室,主动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充分发挥12309平台作用,接受群众举报,对可能构成犯罪的,进行实地走访,掌握情况,积极对接行政部门,发掘类案线索。建宁县检察院在办理饶某某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过程中,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刑事+公益诉讼”融合履职。
对2起社会影响恶劣的故意杀人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斌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检察意见,获法院采纳,一审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保持严惩涉毒犯罪的高压态势,提起公诉8件16人,市检察院办理的吴某剑非法制毒物品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优秀案例”。按二审程序提出刑事抗诉9件,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数16件。市检察院办理的叶某某等四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性案例。
部署开展“涉物流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领域“亡人事故”、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证等专项监督,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等九部门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梳理2020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情况,下发199条监督线索逐一排查。全市共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2件40人,起诉74件84人,向涉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经营等安全生产领域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份,切实保障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大田县检察院联合交通运输管理、交警部门召开重点货运企业约谈警示教育会。
明溪县检察院在办理明溪县某养老院被看护人邓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养老机构中被看护人的人身权利未得到有效保障,制发检察建议得到及时整改和回复。将乐县检察院对辖区内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牵头民政部门和相关乡镇召开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11份,被最高检作为典型事例在全国养老服务监管工作大会上作介绍。
8月2日市检察院联合民政、消防等部门走访市区养老机构,对消防安全隐患、备案材料、养老从业人员资格和配备等问题检查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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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林琼
初审|蒋芳嫄
复审|李婉清
终审|龚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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