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24年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文摘   2024-11-08 16:19   吉林  

—2024—

长春建筑学院

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STUDENT RECRUITMENT BROCHURE

为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能力,学校从2021年开始招收和培养辅修学士学位学生,“主修+辅修”助力你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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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均明确提出:“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吉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吉学位办[2023]2号)明确规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精神,制定了《长春建筑学院辅修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对辅修管理相关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学生辅修课程要求和修读办法,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同时,辅修其它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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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解析

辅修学士学位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全日制在校生,在修读本专业学位的同时修读另一本科专业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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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优势

第一,属于复合型专业人才,可掌握与本专业不同的专业知识,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养。可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具备经济与管理类执业资格报考条件,如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等

第二,增长学识,拓宽眼界,拓宽就业与从业范围,职业发展空间巨大。

第三,相比于考研或出国,难度系数相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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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人数

工程造价专业(120105)

共计划招收80人

工程造价专业隶属于管理学院,专业归属于管理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大类,是通过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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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条件

我校2023级普通四(五)年制本科在校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报名:

1.非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生;

2.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基础上,主修专业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绩点在2.0及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情况。

3.每位学生只在第三学期有一次申请辅修学士学位机会,且只能申请一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审批通过后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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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标准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3年。学生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已达最高学习年限,而不符合主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时,学校自动取消其辅修学士学位。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年限已达最高学习年限,而不符合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时,学校自动取消其辅修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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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且修完辅修学士学位人才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符合《长春建筑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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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读方式

学生按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辅修课程的教学时间根据学生实际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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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学生应参加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取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当主修专业的课程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课程同名或课程内容相近,且主修专业课程先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开设,主修专业课程学分≥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学分时,可向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申请免修该课程,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该课程可按主修专业课程的成绩记载。对辅修课程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的学生,按《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考试守则》和《长春建筑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生因故不能继续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时,可以申请终止辅修学习,学校按照未修读的课程学分退还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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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情况

1.专业介绍

随着社会发展对工程造价人才需求量的增大,学校积极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于2006年在工程管理专业中增设工程造价方向;2008年,工程造价专业开始独立招生。为了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工程造价专业认真开展教学思想大讨论,转变教学观念,积极开展业务学习,扎实做好教育教学改革,夯实本科教学基础。经过16年的建设发展,工程造价专业已培养13届3290名毕业生,很多毕业生已成为用人单位的中流砥柱,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特色优势

工程造价专业先后被评为吉林省“十二五”特色专业、“十三五”特色高水平A类专业、吉林省一流专业,1门课程获省级一流课程。

工程造价专业以培养在土木工程及其他工程领域从事工程全过程和全面工程造价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和实习实训课程为三个平台,以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造价、经济、法律五个专业知识群为模块,构建“一目标、三平台、五模块、多元拓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并完善了人才培养与行业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对接、实习实训与行业企业项目对接的机制,突出“项目引领、能力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特色。这一成果获2018年吉林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将“全国高等院校数字创新大赛”、“全国高等院校BIM毕业设计大赛”、“吉林省求实杯大学生智慧建设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纳入教学过程,荣获冠军、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等80余个奖项,实现了以赛促学,以赛促管,以赛促教。

3.主要课程

建筑工程计价、平法识图与钢筋算量、建筑施工组织、工程经济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信息建模(BIM)技术应用。

4.就业方向

在建筑、房地产和工程咨询等领域从事预算、决算等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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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与录取

1.请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填写《长春建筑学院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于11月14日前将申请表报给辅导员。各学院辅导员整理汇总后于11月15日将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学生申请表交于管理学院教学秘书。管理学院再次审核,通过后整理汇总于11月18日将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学生申请表报学校教务处。

2.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名单于招生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3.填表所需学科门类及专业类等相关信息查询《长春建筑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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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管理学院  杜老师  0431—89752277

教务处  李老师  0431—89752034

附件1:长春建筑学院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附件2:长春建筑学院辅修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3:长春建筑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docx


来源:教务处

初审:李博

复审:石竹

终审: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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