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4)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分为3档:一档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600元。
申请与评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分别由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向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推荐
班级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由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研究提出班级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院初评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并在全学院范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定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报送人选审核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奖学金。
展望未来,我国青年一代必将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这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历史规律,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的青春责任。广大青年要勇敢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努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2013年5月4日,习近平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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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青竹
审核:雷诗琦 魏昕芫
指导老师:陶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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