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资助政策解读之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文摘   2024-09-21 20:35   河南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向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推荐

班级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由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研究提出班级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院初评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并在全学院范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定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人选审核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评审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年10月底完成评审,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银行卡中。




其他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校综合奖学金。




“习”语“近”人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党的未来和希望。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同志说过,青年要“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幸福,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生”。九十五年来,我们党取得的所有成就都凝聚着青年的热情和奉献。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往期回顾

END

信阳师范大学景明网创意采编部

编辑:郭青竹

审核:雷诗琦 魏昕芫

指导老师:陶书志

投稿邮箱:1634240724@qq.com

我知道你“在看”哟~

信阳师范大学景明网
学生门户网站:学生关注的,关注学生的。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