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发动机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案例六)

政务   2025-01-06 18:03   重庆  

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第三批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案例征集、案例初评、专家评审、综合评定,“重庆某发动机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10起案件入选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第三批)。入选案例涵盖超标排放污染物、违法倾倒固体废物、非法侵占长江岸线等类型,在跨省协作办案、多元化赔偿、损害替代修复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为重庆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借鉴。

今天一起来看

案例六




重庆某发动机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赔偿权利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赔偿义务人】重庆某发动机有限公司


(一)案情简介


2021年9月,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重庆某发动机有限公司污泥池内油污溢出至外环境,值班工人使用自来水对污泥池边缘油污溢流痕迹进行冲洗,致含油污废水进入厂外雨污混合沟渠,并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凤凰溪,外排废水石油类浓度超过标准126倍。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重庆正港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估,该案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金额共计815422.45元(其中,应急处置费用203155.25元、土壤环境损害600000元,沉积物修复费用12267.2元)。


污染土壤清运处置


(二)磋商修复


2021年12月,区生态环境局邀请区检察院与重庆某发动机有限公司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赔偿协议。同月,重庆某发动机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一次缴纳815422.45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22年3月,区生态环境局会同重庆某发动机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正港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案应急处置恢复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论显示土壤与沉积物均已稳定达到生态环境损害恢复目标。2023年11月,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会同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利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结合沙坪坝区社会治理创新品牌“和顺茶馆”共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配套建设50亩生态修复试验田和生态增殖放流示范点。


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生态修复宣传展厅 


(三)经验启示


一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对突发环境事件,启动应急响应时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时固定证据并开展损害鉴定评估,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提供有力支撑。在应急处置结束后,持续开展恢复状况评估,确保区域生态环境稳定。


二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和检察机关合力。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等司法部门密切合作,借助检察机关的法律优势确认责任主体,有力推进与保障应急处置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工作成效。


三是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基地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修复基地建设,与检察机关共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探索替代性修复新路径,建设生态修复试验田和生态增殖放流示范点,对市民采取全开放模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展示宣传和警示教育,对有效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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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编辑:刘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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