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德庆县第一小学开展
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为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增强学校推进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2024年11月28日,德庆县第一小学特邀德庆县司法局局长董海洪到校开展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活动开始前,龙雪凌校长代表学校为司法局局长董海洪同志颁发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书,通过共同合作,加强校园的法治工作,提高师生法治意识,为学校保驾护航。
董局长首先就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生进行了交流互动,再向学生讲解了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接着,他通过实际案例,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幽默风趣的语言为学生讲述当前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向同学们讲解,要如何懂得自我保护,教给学生在困难和危险中自救的基本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最后,重点教育学生要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思想理念,要远离不良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德庆县第一小学通过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有效增强了我校师生的法律意识,为同学们积极地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指明了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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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办公室 初审:谢洁芳
复审:李红瑛 三审:龙雪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