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发布】11月10日:和善园杯第七届“乐钓江苏”江苏省钓鱼俱乐部联赛盐城站暨“乐水杯”乐水渔具十周年庆垂钓精英邀请赛竞赛规程

百科   2024-10-29 21:49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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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善园杯第七届“乐钓江苏”江苏省钓鱼俱乐部

联赛盐城站暨“乐水杯”乐水渔具十周年庆

垂钓精英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钓鱼协会

三、冠名单位

江苏和善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盐城市钓鱼协会

盐城市乐水渔具

五、运营单位

盐城市钓鱼协会

六、支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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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赞助单位

成成旅游度假村

八、支持媒体

江苏广电集团、江苏新华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湖南广电快乐垂钓频道、《中国钓鱼》杂志、《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垂钓乐。

九、赛事类别 

江苏省二类积分赛

十、参赛人员及资格

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70周岁以上者报到时签定自愿参赛责任书及家属陪同),限报60人。

十一、比赛时间

2024年11月10日(周日)

十二、比赛地点

盐都成成旅游度假村垂钓基地

十三、比赛项目

3.6米手竿钓混全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鲫、鲤、青、草、鳊)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鲫、鲤、青、草、鳊)

十四、竞赛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进行一天,运动员通过抽签分别参加3.6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二场,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二场,共四场比赛,每场比赛60分钟。

(二)分区积分竞赛制,按运动员四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个人单场积分、总重量直至抽签决定名次。

(三)本次比赛饵料自备,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等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十五、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江苏省二类赛事,参赛运动员将获得江苏省竞技钓鱼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应积分。

(二)比赛总成绩前30名入围总决赛(需缴纳保证金100元),不交保证金视为弃权,名额顺延。

(三)奖励总成绩前30人,获奖者必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名:奖金6000元、证书

第二名:奖金2000元、证书

第三名:奖金1000元、证书

第四名~第八名:奖金300元、证书

第九名~第二十名:奖金200元、证书

第二十一名~三十名:奖品、证书 

十六、报名、报到

(一)本场比赛不收取赛事报名费、服务费,但需缴纳钓鱼项目杂费200元。组委会提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提供比赛场地及相关服务,其他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项目杂费概不退还。

(二)每场赛事协办单位为每位参赛运动员购买赛事保险(公共责任险)。

报名方式:吴海澄13615161616(微信同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9日17:00

(三)报到:请参赛者携带智能手机于2024年11月10日7:30前到盐都成成旅游度假村报到。

(四)赛事举办期间,微信扫描下方赛事评价二维码,每场赛事需要20份以上评价。

十七、裁判员

本赛事总裁判长、成统人员必须经江苏省钓鱼协会选派或认可。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八、举报、申诉

(1)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2)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3)参赛运动员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

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申诉人胜诉,费用全部退还)。

十九、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均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不可控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风险,责任自负。

二十、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二十一、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二十二、竞赛日程安排

2024年11月10日

07:30~08:00    点录抽签

08:30~08:45    开幕式  

09:00~14:30    比赛

14:30~15:00    闭幕式

二十三、竞赛规则

竞赛规则参照江苏省钓鱼协会颁布的淡水池钓竞赛规则执行,具体条款以总裁判长赛前宣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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