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发布】10月27日:2024年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和善园杯第七届“乐钓江苏”江苏省钓鱼俱乐部联赛连云港站竞赛规程

百科   2024-10-10 08:00   江苏  

2024年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

和善园杯第七届“乐钓江苏”江苏省钓鱼

俱乐部联赛连云港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钓鱼协会

三、冠名单位

江苏和善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中国体育彩票

五、协办单位

江苏连云港可行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蔷薇河垂钓中心

六、支持媒体

江苏广电集团、江苏新华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湖南广

电快乐垂钓频道、北广传媒四海钓鱼频道、《中国钓鱼》杂志、《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垂钓乐、连云港电视台体育栏目。

七、赛事类别  

江苏省二类积分赛

八、参赛人员及资格

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70岁以上者,需提供医学健康证明或有家属同意、陪同),限报120人。

九、比赛时间

2024年10月27日

十、比赛地点

连云港市蔷薇河垂钓中心

十一、比赛项目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除鲢鳙外,池塘内所有鱼种)

十二、竞赛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进行一天,运动员通过抽签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三场,每场比赛80分钟。

(二)分区积分竞赛制,按运动员三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比较个人单场积分、抽签。

(三)本次比赛饵料自备,饵料规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饵料和添加剂;

2.严禁使用虫饵、活饵、虾饵、拟饵;

3.禁止使用泡泡球之类的饵料及散炮;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江苏省二类赛事,参赛运动员将获得江苏省竞技钓鱼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应积分。

(二)比赛排名前30名运动员入围总决赛(需交纳保证金200元),不交保证金视为弃权,名额顺延。

(三)奖励前30名,获奖者必须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名:奖金10000元+奖杯+荣誉证书

第二名:奖金3000元+奖杯+荣誉证书

第三名:奖金1000元+奖杯+荣誉证书

第四至十名:奖金800元+奖牌+荣誉证书

第十一至二十名: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奖金400元+荣誉证书    

十四、报名、报到

(一)钓鱼项目杂费:300元/人,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它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方式:滕士凤    13511569391(微信同号)

赛事咨询人:张长安 15161378926(微信同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6日晚上22:00

(三)报到:

(1)请参赛者携带智能手机于2024年10月27日上午07:30到赛场报到。

(四)赛事举办期间,微信扫描下方赛事评价二维码,每场赛事需要20份以上评价。

十五、裁判员

本赛事总裁判长由江苏省钓鱼协会指派,成统裁判长必须经江苏省钓鱼协会认可,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六、举报、申诉

(1)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2)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3)参赛运动员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申诉人胜诉,费用全部退还)。

十七、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均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不可控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风险,责任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十八、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赛事组委会有权改变比赛日期、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九、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二十、竞赛日程安排

2024年10月27日

07:30~08:00    运动员报到

08:00~08:30 开幕式

08:30           点录抽签   

09:00~16:00    竞赛时间

17:00~18:00    闭幕

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警告处罚。

(1)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竿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2)竿包及护包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3)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中鱼后鱼窜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不得锚鱼和故意挂鱼。

(4)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5)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计量。

(6)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7)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8)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比赛中禁止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器物。

(9)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10)运动员必须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服从裁判员指挥。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或被两次警告者,应给予加罚积分3分。

(1)竿长不得超过或少于规定竿长3公分,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30公分。必须使用无倒刺钩,钓钩数量不超过2枚。

(2)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调漂时间线组不得入水。

(3)比赛时,钓点必须大于竿尖以外。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规定范围内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

(4)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抄、自取。

(5)不得使用违禁饵料。比赛时饵料只能粘附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6)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应首先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再减去3尾。重量赛计量时应首先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渔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再作处罚。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一)有违规现象,拒不接受整改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故意毁窝的;

(三)未经裁判员计量,故意将渔获倒掉的;

(四)比赛期间串鱼、并护、打招呼、消极比赛、换人、换位等弄虚作假行为被发现并得到证实的;

(五)其他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被赛事组委会认定并处罚的。





扫码关注我们
钓鱼
让生活更美好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