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40届钓鱼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钓鱼协会
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邗江区方巷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扬州市钓鱼协会
三、赞助单位
扬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江苏印象邵伯湖渔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邗江区钓鱼协会
方巷镇沿湖村
江苏观腾钓具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
江苏广电集团、新华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中国钓鱼》杂志及电子刊、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北广传媒《四海钓鱼》频道、湖南卫视《快乐垂钓》频道、《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垂钓乐、扬州电视台新闻频道、扬州晚报。
六、赛事类别
江苏省一类积分赛
七、参赛人员资格及人数
所有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限报180人。
八、比赛时间
2024年12月8日
九、比赛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沿湖村竞技钓场
十、比赛项目
3.6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青、草、鲤、鲫、鳊)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青、草、鲤、鲫、鳊)
十一、比赛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进行一天,运动员通过抽签分别参加两场3.6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一场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共三场比赛,每场比赛70分钟。
(二)按个人三场总积分排列名次,总积分相同,依次比较个人单场积分、总重量、抽签决定名次。
(三)团体人数不限,团体成绩:按参赛队12名队员最好成绩排列团体名次(参赛队员为12人,颁发优秀组织奖)未达12名队员,不参加团体排名。如团体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团体总重量,抽签决定名次。
(四)本次比赛饵料自备,严禁使用虫饵、活饵、米饭、拉拉糊、拉小米、拟饵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将获得江苏省钓鱼协会相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积分。
(二)团体奖励前6支代表队
第一名 奖杯
第二名 奖杯
第三名 奖杯
第四名 证书
第五名 证书
第六名 证书
(三)本次比赛奖励个人前30名(获奖者必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代缴,纳税者可到税务部门查询)
第一名:12000元 证书
第二名:4000元 证书
第三名:2000元 证书
第四名~第六名:1000元 证书
第七名~第十名:500元 证书
第十一名~第二十名:300元 证书
第二十一名~第三十名:200元 证书
十三、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一)赛事服务费:200元/人。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方式:
联系人:汪东 15150895544(微信同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7日17点
(三)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2024年12月7日10:00-17:00到扬州市邗江区沿湖村竞技钓场。
十四、裁判员
本次赛事总裁判长由江苏省钓鱼运动协会指派,成统裁判长必须经江苏省钓鱼协会认可,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主、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五、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队)对其他运动员(队)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两队)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队)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队)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队)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
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六、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均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不可控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风险责任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十七、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八、解释权
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钓鱼协会。
十九、竞赛日程安排
12月7日
10:00~17:00 运动员报到
12月8日
8:00~8:30 点录
8:30~9:00 开幕式
9:00~14:30 比赛
15:00~15:30 闭幕式 颁奖
15:30 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