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2024年12月17日,袁州区法院联合秀江街道潭前社区举办了一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普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提升公众的防诈意识,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响应。大家纷纷表示,他们表示将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去,积极向家人和朋友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性,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解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我国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从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三个维度出发,对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提供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
电信治理: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对异常办卡情形加强核查或拒绝办卡。
金融治理: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时,应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防范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互联网治理:加强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监管,要求其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防止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同时,该法还强调了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构建反诈防线。此外,该法还加大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对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联
合惩戒办法》解读
《联合惩戒办法》是为了进一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而制定的联合惩戒制度。该办法明确了惩戒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另一类是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或为其提供实名核验帮助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联合惩戒办法》实施三类惩戒措施,包括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和信用惩戒。金融惩戒方面,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停止支付账户业务等。电信网络惩戒方面,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等功能,以及过户等业务。信用惩戒方面,将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其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其在办理信贷业务等方面进行限制。
编辑 | 袁州区人民法院新媒体团队
审核 | 袁州区人民法院新媒体团队
部分图文来自于网络 | 如有侵权 | 请联系处理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点点“分享” “在看” “点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