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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翟政伟(2022)赣 0902执3975号案件中,被执行人翟政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翟政伟,男,1976年出生,汉族,住宜春市袁州区楠木乡荷溪村张家坊组10号
公民身份号码:3622011976****4658
执行金额:1034497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线索的(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申请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
本院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及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795-3571661(宋法官)
2024年10月14日
编辑 | 袁州区人民法院新媒体团队
审核 | 袁州区人民法院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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