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爸发现了搞钱的新途径,快来学习!!!

教育   2024-11-04 17:51   江苏  
大家好,我是毛爸。

今天原本的标题:「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被通报,但是,我们得聊聊「但是」

推送前毛爸犹豫了很久,还是换成了现在的标题党,原因是希望你能点进来,看完,然后分享给更多的家长。


10月22日,北京市市监局,联合公安部门,通报了「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

这当然是好事,当然是在全国开了个好头,当然是为了以儆效尤震慑宵小。

但看完整体的通报文本,我个人的感觉是:

违法成本太TM低了,这可能不是在震慑宵小,反而可能是在鼓励宵小。甚至和毛爸一样的正经生意人,看完可能也会心起邪念,也想联合「职业闭店人」一起,去骗家长的钱。所以我标题上说,发现了搞钱的新途径,既不是纯标题党,也不是空穴来风。


总共是两个案件,一个叫艺术伞,一个叫木艺艺术

通报没有披露这两个机构总共卷了家长多少钱,但毛爸估计不会少,不然不会到专门找职业闭店人的地步——毕竟找职业闭店人,首先得把对方喂饱。

那罚了多少钱呢?一个一个说。


艺术伞案件,总罚没34.88万元。

木艺艺术案件,总罚没30.7万元。

是不是特别少?是不是少到心里会生出那么一丁点这是个稳赚不赔的好生意的恶念?


我们再来看罚没款的构成。


可能有些家长不知道,这种事件,一般都会有三方,我们暂且叫ABC。

A方就是教培机构(或者健身机构),B方就是职业闭店人,C方就是顶替A方的职业背债人。有时候也会有D方,就是专门帮助A和B办理公司转移或注销等工商手续的组织,可能和B是同一主体,也可能和B是分开的。

要注意的是,职业背债人C方一般都是偏远地区的老光棍、赌徒等,甚至还可能是绝症患者。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没有任何资产,身份证等相关个人信息能卖一笔就算一笔,甚至让他们去跟死刑犯狸猫换太子,也是有人敢的。而现实中,职业背债人又可恨又可悲——A方和B方其实给不了职业背债人C方多少钱。


艺术伞案件,总罚没34.88万元。

其中A方被罚款10万元,B方被没收违法所得2.88万元,被罚款22万元。

木艺艺术案件,总罚没30.7万元。

其中A方被罚款18万元,B方被没收违法所得6.7万元,被罚款6万元。

毛爸前面说了,找职业闭店人闭店,首先得把对方喂饱,但从这两个案件中的B方的违法所得来看,他们其实并没有赚多少钱(2.88万和6.7万)。

可就为了这点钱,他们就敢帮A方做这样的事!!!!!!

犯罪的诱惑金额,也TM太小了吧?玩呢啊?


咱们国家是个法制国家,既然涉及到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那法律依据是什么?咱们接着往下聊。


职业闭店人协助相关机构卷款跑路,非常难定性,原因就是,他们钻了法律和工商程序的漏洞。这就是为啥,从疫情到现在,整整四年了,北京才第一次通报了全国首案。

虽说罚没款太少,少到甚至让人想仿其道而搞钱之,可毕竟,也算是打击此类犯罪的历史性突破了。

这次的执法依据是工商处罚,如果要把A方的公司主体,换成C方职业背债人,那需要向工商提供相关的资料才可以。

所以,这两起案件,对A方罚款的法律依据都是《公司法》中的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
是的,你没看错,虽然通报说的是职业闭店,但法律依据和职业闭店可以说没有任何关系。没办法,现在打击这种犯罪,确实存在无法可依的现实情况,只能通过其他法律依据找突破口。
而对B方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法律依据,也差不多,只是多了代办两个字,即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虽然罚没款少得可怜,可在这个法律依据的框架下,执行的已经是顶格罚款了:


那有没有办法找到其他的法律依据,让罚没款更高,或者直接让机构实控人坐牢呢?

通报发出去后,网上一片哀嚎,有很多网友质疑:为啥不直接定性为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刑事案件,即使没有资产可以执行可以赔付家长,那实控人也是可以进去坐几年的:

毛爸家的领导,恰好是做相关工作的,她告诉我说,合同诈骗罪,是公诉案件,如果市监局和公安系统发现可以定性为合同诈骗罪,那会先立案,然后走相关公诉程序的。

这次通报,没提到任何进入刑事侦查的相关字眼。也可能是已经在进行了,只是通报没有说而已。都有可能。

毛爸家领导的说法是:如果通报已经旗帜鲜明地说了是「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那么,案件受害者可以此为证据,试着先以合同诈骗进行再次报案,然后再推动公诉。

所以,两个案件的受害者如果能看到毛爸的文章的话,可以努力试试看。不过我们家领导也说了,结果不一定,如果能定性的话,可能官方早就定了。当然,也欢迎更专业的法律从业者留言探讨。

最后,最重要的问题:两个案件总计罚没约66万元,家长会得到退款赔偿吗?

培训机构A方,是赔付主体,从通报来看,A方的资产应该早就已经转移了,所以一个A方只罚了10万元,一个A方只罚了18万元。而罚款是上缴国库的,不是赔偿款。

B方的罚款也是上缴国库的,但违法所得可能(请注意这个词)会作为受害家长的赔偿款用于赔付,不过算下来也没多少,前文已经说了,2.88万和6.7万。


也就是说,虽然「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被通报,但是,罚没金额太少了,让人感觉犯罪成本实在太低太低太低了。以及,两个案件中的家长,可能(请注意这个词)永远都追不回学费了。
所以,期待其他城市能紧跟北京之后,有更多的通报,且通报的关键内容是:

所有家长的学费都已经被成功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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