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通知 | 关于举办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 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的通知

文化   2024-11-12 19:04   广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强国复兴有我”的时代主旋律,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在前两届举办的“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生书画作品大赛经验基础上,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将举办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有“毓园”之称。“毓园”中的"毓"有二意,一与“育”同,“养也,长也”之意,如“禀道毓德,讲艺立言”;二有“孕育,产生”之意,如“钟灵毓秀”;又有“盛多” 之意,如“郁毓”;以上含义均与美术教育学院育人宗旨相吻合。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创建于1981年,是新时期中国八大美术学院中最早设立的本科美术教育专业教学机构。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是粤港澳大湾区美术与设计教育发展联盟秘书处、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同时也是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美术)培训基地和广东省美术与设计教育培训中心,拥有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所等学术研究机构,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美术师范教育的一面旗帜。


为了更好发挥美育特色和学科优势,大赛将以学术性、儿童性、引领性为目标,形成“以赛事带动成果、以成果带动教学、以教学带动师训、以师训带动发展”内在机制,为普及艺术素养评价发挥专业作用,为中小学校基础美育课程教学、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美育教师成长等提供持续性的平台。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


学术支持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美术与设计教育发展联盟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广州美术学院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所


协办单位:

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树华美术

熊小墨书法教育课程中心

广东教育出版社

岭南美术出版社

羊城晚报教育发展研究院

美术教育学院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与教师教育实践基地



征稿对象

组别分类如下,评选按组别分类评选。

小学组:小低组(一二年级)、小中组(三四年级)、小高组(五六年级)。

初中组:(初一、二、三年级)。



征稿要求

本次大赛主题:“献给河、风与生活”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珠江、南海与河风永远在我们身边,无言地诉说着曾经的故事,积极地与这个时代共舞,也静静地眺望下一个时代。大赛分为“过去、现在、未来”三个篇章进行征稿。

身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我们,即将见证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在粤港澳三地共同举办。献给河、风与生活,理解南粤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文化底蕴发展脉络,正可以展示南粤儿童对自己生活的这片沃土的具身触摸、心思诉说与未来憧憬。


(一)美术作品:

作品题材:参赛作品应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社会的“过去、现在、未来”,注重艺术性和思想性的结合,鼓励创新性和多样性的表达。

画种不限(国画、水彩、油画、素描、水粉、版画;鼓励数字绘画、绘本、综合材料绘画、手工艺术、装置艺术等),表现形式不限。其中,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69cm×138cm),原创绘本作品内页一般不少于12张,手工艺术和装置艺术作品大小不限,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全开‌尺寸。(单幅作品作者只限一人)


(二)书法作品: 

作品内容:紧扣表现“献给河、风与生活”主题的古今优秀、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文等。

书法作品书写工具、书体不限。

①毛笔书法作品:毛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69cm×138cm),可以临习历代经典法帖。

②硬笔书法作品:硬笔创作工具、书体、形式不限,作品规格不限尺寸,鼓励参赛作品在传统基础上创新,突出整体效果和制作、用纸、色彩的丰富多样。既可以书写规范汉字作品,亦可以临习历代经典法帖。


交稿流程

本届大赛为学术研究性大赛,不收取任何形式参评费、出版费、证书费等。

本届大赛只接受机构、团体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为了发挥课题研究的学术引领,提升教师的备赛教学、教研水平,凡本届参赛机构、团体组织参赛前,需填写《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作品评审标准解析” 专题公益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shufaceping@foxmail.com,参加分批举办的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作品评审标准解析” 专题公益培训后,方可组织参赛报名。联系人 :张老师,19866102270(微信同号)。


(一)初赛(团体邮箱投稿)

初赛报名投稿期:2024年11月15日—2025年2月15日。

初赛作品投稿:统一以电子稿参加,作品根据参赛要求创作后,将作品用数码相机或高像素手机拍成照片或者高清彩色扫描(照片清晰整洁、垂直方正、无歪斜、无投影、照片文件大小不小于2M)。照片统一命名格式为“机构、团体组织名称+姓名+作品名称”;并附上《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作品团体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在截稿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36817725@qq.com。

一位作者最多可交美术、书法作品各一件,作品原件请勿丢失,进入复赛的作品需寄给主办方进行复核与线下评选。


(二)复赛(原稿参加复赛)

复赛时间:2025年3月15日—2025年4月15日。

复赛形式:初选阶段结束后,将由主办方评委对初赛投稿作品进行评选,选出美术、书法若干作品进入复赛。

复赛要求:进入复赛的作品由学校、团体组织或机构统一收齐,需将原作在截稿日期前邮寄至指定地址。

复赛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办公室。李老师,13710488063。


送稿须知:

1.复赛作品背后(右下角)需贴上《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

2.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保存,不予退还,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所有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使用作品进行图书出版、媒体报道、图书出版、网络发表及美术展览等。凡参加投稿则视为认可本声明。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作品评审

(一)参赛作品由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专家及邀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全国美育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来稿作品进行评审,并按作品的主题性、创新性、艺术性以及能否体现学生主体性等综合标准进行评选。


(二)学生奖项:按各组别设“十佳美院之星”、“百佳艺术之星”。其中,获“十佳美院之星” 的作品由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收藏用于学术与教学研究(颁发收藏证书),获“百佳艺术之星”的作品择优选择参加展览。


(三)教师奖项:“优秀指导教师奖”,择优纳入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的儿童美育名师工作室孵化计划。


(四)团体奖项:“优秀组织单位奖"。


(五)作品经个人同意,可编入《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作品集》。


(六)最终获奖结果将在官方公众号“‘毓园杯'美院之星”公布。


附件:

附件1 《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作品评审解析” 专题公益培训申请表》.xlsx

附件2 《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 广东省中小学书法作品大赛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 《第三届“毓园杯”——美院之星 广东省中小学书法作品大赛作品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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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官方账号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
参赛信息已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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