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信息】2024年度清丰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动员会召开

文摘   2024-03-13 18:54   河南  

妇幼信息





2024年度清丰县托幼机构

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动员会召开




  3月13日,2024年度清丰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动员会在县妇幼保健院七楼会议室召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两部门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副书记及有关人员、各乡镇教育专职、县直公办幼儿园长约40余人参加动员会。动员会由县教育局基教二室李进强主任主持。
  首先,由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张艳红主任进行了培训,张主任培训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托幼机构传染病的预防;二是解读了《濮阳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中部分重点条款。通过培训,与会人员对《实施细则》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领会。对托幼机构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传染病进一步提高了认识。
  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副书记王国臣同志做了动员讲话。他讲到:县妇幼保健院是全县唯一一家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工作中,将认真按照规定和要求,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进行业务培训、考核评价、指导检查和健康体检,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儿童身心健康做出努力和贡献。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素芬同志对2023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4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安排。  
  县卫健委妇幼股姚亚平股长从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培训,规范服务三个方面,对今后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
  县教育局副局长白桦同志对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二要大力配合,三要强化考核。
  最后,县教育局基教二室李进强主任强调指出:县妇幼保健院是县卫健委和县教育局承认的,具有托幼机构健康体检、培训指导、考核评价等职责的唯一医疗卫生机构,教育局只认可县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卫生考核评价报告。县妇幼保健院要规范开展健康体检和卫生评价,并建立健全儿童体检档案,要关注体检结束后的延伸服务,对于体检出的有异常情况的儿童,要进行全程跟踪,对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儿童,要提供治疗或转介服务,让全县广大儿童家长认识到,事关儿童健康的问题,找县妇幼保健院最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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