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恐怖主义》法
大家有了解过吗?
对于我们又有什么影响呢?
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知识点一:主动安检 共筑平安)
(知识点二:举报犯罪 人人有责)
(知识点三:抵制极端 远离危险)
(知识点四:实名登记 从我做起)
立 法 背 景
2011年10月1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也是《反恐怖主义法》的前身。
2014年4月,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牵头,公安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安部、工信部、国务院法制办、武警总部等多部门成立起草小组,组成专班,着手起草《反恐怖主义法》。随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三次审议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反恐怖主义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主 要 内 容
《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97条,对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体制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其中,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反恐职责义务、手段措施和法律责任,是反恐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依靠、动员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共同开展反恐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 关 概 念
恐怖主义 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活动 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组织 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恐怖活动人员 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恐怖事件 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来源:法治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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