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权属诉讼,终于有人讲清了!实体、程序全覆盖!

科技   2024-11-25 13:47   河南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可以说是实现知产价值最主要的方式和途径。换句话说,知识产权的价值,只有在诉讼中才能实现。


以入选最高法2022年知识产权法庭典型案例之一的“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两案为例。四川金象公司先后提起5次诉讼,历经3次管辖权异议诉讼、5次专利无效行政诉讼、22次立案、35次开庭和2次专利权属纠纷诉讼后,最终获赔2.18亿元


与其他民事诉讼不同的是,知识产权诉讼要求律师有较高的技术性和专业性知识素养。


比如在专利诉讼中,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往往还会遭遇证据保全、诉讼禁令等程序启动难的问题专利特征等同等实质性近似的认定也尚无统一标准;且同许多法律领域一样,相关法律法规散见于不同的法律、司法解释中。


因而,专利律师既要对相关程序和实体法相关法条了如指掌,还要对所涉及具体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理解,并具备能精准把握相关证据证明力的基本能力。


但即使作为公认最难的法律领域之一,也并非没有方法论可循。只要对过往的专利诉讼案件进行总结梳理,便可以将办案规律及特点上升为办案规则,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诉讼体系,在办案过程中驾轻就熟。




11月27日 19:00

资深知产律师精析专利权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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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3)》


11月27日19:00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景贺律师,将以专利权属诉讼实务为切入点,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深度剖析诉讼要点。


高律师主办的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指导、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五年百案、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等,跟着高律师学习,一定能学到他独到的办案方法论体系。


在面对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时,高景贺律师总能抽丝剥茧,迅速找出关键性事实,并凭借对宏观诉讼策略的精准把控以及对微观事实的细致分析,制定最优的服务方案,取得最佳的诉讼效果。





资深知产律师精解

专利权属诉讼实务




知识经济的背景下,技术竞逐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人才的流失往往伴随企业技术秘密泄露,近年因离职员工产生的专利权属纠纷数量呈显著增长趋势。


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不仅影响离职员工及其原单位、新单位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关乎企业正当权益和社会技术创新之间的平衡。


专利权归属纠纷发生在授权之后,专利权的法律地位已经确定,专利权人可以行使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并履行规定的义务。一旦发生纠纷,或者变更或增减专利权人,对专利的实施将产生影响。尤其是在许可他人实施时,须经过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专利权人的不稳定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不利。


那么,如何应对专利权属问题?


《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了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判断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了“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的范围。


实务中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依然存在颇多争议,既有立法及司法实践限制的原因,也和该类纠纷涉及企业状况复杂有关。


实体上看,比如,对于时间性要件“终止后1年”的认定问题


如何理解并认定“终止后1年”涉及对技术人员择业权和原单位合法创新成果间的平衡?“一年内”的认定是否要淡化?


无论从立法本意或是司法实践看,超过1年申请的发明创造都并非当然的不属于离职员工原单位。对于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获得的职务发明,时间并不以1年为限;对于有离职员工和原单位存在协议的情况也应从约定。


再比如,是否要引入专利有效性审查?外观与发明实用新型权属规则是否要区别对待?权属纠纷的“技术成果属性”是否等于专利属性?


程序上看,集团企业的原告如何确定?当列发明人为被告还是第三人?未追加其他发明人是否构成程序违法?同主题的实用新型与发明申请是否应当分案处理?


11月27日19:00,高景贺律师将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深度剖析专利权属诉讼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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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收获:

案件处理效率:

了解专利法的程序问题,如原告确定、被告或第三人的列明、发明人的追加等,可以帮助律师在处理专利案件时更加高效,避免程序上的延误和错误。

风险预防与管理:

通过对实体问题的学习,如专利有效性审查、相关性的认定、一年内的认定等,律师可以更好地预防和管理专利纠纷中的风险,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维权策略制定:

专利权属纠纷和署名权纠纷是专利法中的常见问题,实务律师需要了解如何界定技术成果属性、处理职务发明问题等,以便为客户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


课程大纲:

一、程序问题(附实务案例)

1.集团企业的原告确定

2.列发明人为被告还是第三人

3.未追加其他发明人是否程序违法

4.同主题实用新型与发明申请是否分案处理


二、实体问题 (附实务案例)

1.是否要引入专利有效性审查

2.“相关性”的认定是否极端化

3.“一年内”的认定是否要淡化

4.外观与发明实用新型权属规则是否要区别对待

5.权属纠纷的“技术成果属性”是否等于专利属性

6.署名权纠纷的职务发明问题


讲师介绍:


高景贺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主办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入选“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


高景贺律师,工学学士、法律硕士,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商业秘密保护、竞争与反垄断法律服务。代表客户:Amphenol、灵创智能、新益昌、汇川技术、景田百岁山等。主办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指导、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五年百案、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等,承办全国首例植物新品种名称保护案、全国首例涉API接口数据抓取交易案,入选“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精品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品牌指南”“争议解决领域品牌之星:匠心律师”“LEGALBAND客户首选:知识产权律师15强”“LegalOne客户信赖律师:知识产权15强”“LEGALBAND客户首选:竞争法律师15强”等。现任中银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律师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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