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新公司法热点问题研讨会”在虹桥正瀚召开

学术   2024-06-04 18:05   上海  

2024年5月31日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新公司法热点问题研讨会在虹桥正瀚召开。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马靖云以及多名研究会理事及律师参与了研讨。

马靖云会长表示,新公司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修订和实施对于规范企业行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研讨会旨在促进律师同行间交流,共同探讨新公司法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虹桥正瀚合伙人王正律师主持了本次研讨。王正律师首先代表虹桥正瀚欢迎各位律师的到来,并表示新公司法修订带来了新的挑战,而本次研讨旨在为律师同仁提供一个自由交流的平台,欢迎各位律师畅所欲言。

第一轮研讨中,虹桥正瀚合伙人、公司研究小组负责人姚慧芸律师李彤宇律师郭勒洋律师共同进行了“从股东会中心主义迈向董事会中心主义”主题分享,阐述了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理论依据、立法目的,并结合案例就“关联交易”“执行职务致损”“实质董事”“影子董高”等关键条款进行了分析。

第二轮研讨中,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律师进行了“从英美公司法角度看中国新《公司法》的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主题分享,从比较法角度介绍了英美法公司法下的具体制度。   

上述分享内容引发了现场的热烈讨论,与会律师针对“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必要性”等核心问题先后发表意见。

姚慧芸律师认为,董事会中心主义既是挑战,更是机遇,这有利于完善公司运营管理、监督制衡和责任追究机遇,是公司法前进的重要一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陈学斌律师认为,我国新公司法根据国情采取了折中的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决策尚不能兼顾职工及债权人等多方利益。贯彻董事会中心主义仍须市场环境进一步发展。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华东律师提出,新公司法加重了董事责任,但公司治理的实际操作以及董事保险等配套制度尚未跟上新公司法的要求,需引起法律从业者的关注。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媛何文曙周姣律师也先后结合从业经验,发表了专业观点。

研讨结束后,马靖云会长总结道,本次研讨会就新公司法中的关键条款、法律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展现出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专业理解,十分感谢各位律师的交流分享,并再次感谢虹桥正瀚对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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