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共筑清朗社会环境

文摘   2024-04-19 13:55   青海  

为切实维护好杂多社会稳定,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共同抵制涉“黄”涉“非”违法违规行为,打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杂多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充分履行“扫黄打非”工作职责,举全院之力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扫黄打非”合力。加强与其他“扫黄打非”成员单位的工作配合,尤其是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县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加大案件协查、线索转办、信息通报的力度,聚焦涉黄涉非重点案件,强化对案件的成因、涉案人群、涉案范围等相关情况的摸底排查,着力形成“扫黄打非”工作合力,确保“扫黄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持续加大宣传,巩固“扫黄打非”成果。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知识读本等,向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揭示此类犯罪活动的隐蔽性、煽动性、欺骗性、风险性和危害性,介绍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文化垃圾、识别防范邪教渗透,让群众自觉参与到“扫黄打非”的行动中来。

未来,杂多县人民法院将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平安杂多建设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杂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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