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助力杂多法院刑事审判跑出“公正与效率”加速度

文摘   2024-04-08 15:16   青海  


“本庭宣判,被告人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诈骗案件在杂多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当庭宣判。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杂多法院对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前提下,快速审查立案、安排开庭,并当庭宣判、送交执行。

近期审结的4起刑事案件均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财产犯罪。杂多法院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作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判决,四起案件平均办案用时23天,大大缩短了办案用时,提升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坚守司法初心 厚植为民情怀

杂多法院的刑事审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司法的人民性始终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接听一个电话、接待一位当事人、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等多方面查找不足,积极整改,努力提升,以优良的司法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加强审判管理,高效协作共赢

严格落实刑事审判“三项规程”,持续加强诉前调解、释法明理、判后答疑,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注重发挥评查审核团队、专业法官会议、院庭长静默式监管职能作用,防止“一判了之”和文书低级错误;定期通报法官阅卷情况,提升法官阅卷效率。建立案件审限管理台账,动态跟踪管理长期未结案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理职责,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注重立审执协调联动,加大沟通联系,强化功能补充,做到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

协同联动,努力提升刑事审判办案效率,高度重视平台的建设和运用,积极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看守所进行沟通协调,保障平台顺畅运行,努力实现刑事案件业务流转和协同办理,有效提高了刑事案件办案效率。依托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个案研讨制度,提升办案能力和质量。建立健全刑事审判环节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做好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刑事速裁工作机制,缩短办案周期,开启杂多法院刑事审判“快车道”。

依托智慧法院 司法便民利民

在建成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的同时,拓展线上诉讼服务机制,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平台,探索信息化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深度应用,以科技为法院工作赋能增效。除了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办案等“功能外,还可以让律师通过互联网与法官连线,打破了审理案件的时空限制,实现了相隔千里的律师在线随时随地参加庭审通过线上化解了纠纷,在为当事人节约了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同时,也缩短了办案周期,有效提高审判质效,节约司法资源。



供稿:综合办公室

编辑:曲尼松毛

审核:谭敬玮

青海省杂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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