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公众对危险驾驶犯罪的认识,强化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效果,9月23日上午,陆良法院在召夸镇农贸市场开展巡回庭审,公开开庭审理了12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开庭审理的12名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陆良法院结合各被告人具备的量刑情节,依法对犯罪情节较轻的5名被告人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根据其余7名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曾经有危险驾驶行为等从重处罚的情节,依法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到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到六千元不等。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就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及相关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现场普法,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安全驾驶观念,时刻把安全出行放在第一位,切忌以身试法,自觉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随后,陆良法院工作人员还向当地群众发放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禁止酒驾醉驾、远离毒品等宣传材料共计200余份,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本次巡回庭审采取“现场庭审+普法宣传+答疑解惑”的形式,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旁听案件,沉浸式接受普法教育,感受法律威严。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酒后驾驶不仅可能面临法律惩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带来的是几个家庭的悲惨命运。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请为自己负责,为社会负责,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建平安和谐幸福家园。
作者:资玛煜 图/张钰婕 文 编辑:张钰婕
一审:俞学艳 二审:徐红翔 三审:黄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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