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向县法院党组书记反馈了巡察情况,传达了县委书记刘吉飞同志在主持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向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联系县法院县级领导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县法院党组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在反馈时指出,县法院党组主要存在:一是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整改机制不健全。表现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巡察整改监督缺位,整改体制机制有漏洞。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坚决,执行有偏差。表现为政治理论武装不实,学思用融会贯通不足,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破解“执行难”问题不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漏洞,统领意识形态工作不足。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司法服务保障有落差。表现为“两个责任”压得不实,诉源治理有弱项,“如我在诉”理念树得不牢,“四风”问题纠而未绝,执行财经法规不严。四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表现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足,干部队伍建设弱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不强等。
针对发现问题,县委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执政理念,严格公正司法。筑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均衡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充分彰显“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二是强化使命担当,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将“支部建在庭上”,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法庭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强化问题整改,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求,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县法院党组要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持续向好。县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督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综合用好巡察成果,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县法院党组书记陈明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县法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下一步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彻底抓好巡察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对待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的试金石,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自觉,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压实政治责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斗争精神、专业精神坚决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全盘检视各层面、各关节存在的问题,深挖责任、机制、作风、能力根源,找准“症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不断健全体制机制,补齐短板漏洞。三是深化成果运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落地见效。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真正把整改过程变成查找差距、锻炼队伍、推动发展的过程。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兼,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及干警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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