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线部门问题答复」
10月30日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有限公司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已办结问题
1.(凤凰园小区,抄表员多抄了四十方水,交了费还没退,另外如果连续几个月超量用水后,后续几个月没有超还是按照超量价格交,认为不合理)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崔先生为凤凰园小区用户,因抄表错误导致多录入40方,已完成退减。关于崔先生反映的超量用水问题,系租住人口多导致水量超出阶梯,已告知崔先生,若实际居住人口超过四人,可申请增加阶梯水量基数,用户表示已知晓。就抄表错误问题已向崔先生表达歉意并对其对服务工作的监督表示感谢。
2.(千禧龙花园别的小区都是供热设备全套改造,为什么我们小区只换供热管道?另外老旧供热机组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千禧龙花园2008年开通供热,小区供热机组已运行16年,2024年由区住建部门负责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对该小区供热管道进行了更换,实施范围不包括换热站机组更新项目。
关于供热机组噪声问题,10月30日上午行风热线节目后,能源公司董事长带领技术人员与来话人共同查看现场,开发建设单位在实施供热配套时,未对供热机组安装减震设施,机组运行时影响邻近居民生活。能源公司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加装水泵阻尼减震器、隔音帘、封堵孔洞等改造方案,并于2024年11月1日完成。
3.(星河城二期52号楼居民,今年冬天供热费涨了300元,为什么?)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来话人为星河城三期52号楼,该小区为分户计量收费小区,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指导意见》(鲁价格发〔2010〕170号)规定“在结算热费时,实行‘多退少不补’、即先按面积计算热费(建筑面积*0.75*30.4元)一次性收取,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经查询计量管控系统,热量表运行正常,2022—2023年采暖期用热量6696kwh,热费1639元,结余426元。2023年—2024年采暖期因楼下未供热及极寒天气影响,用热量为9424kwh,热费2054元,结余11元,本年度缴纳热费时抵扣金额减少415元。
4.龙湖光年一期,这个月用了七百方水,打电话说是因为没调表,何时能调表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范先生为龙湖中德未来城光年小区居民,经现场核实,2024年10月水表实际底数为181,因远传水表模块故障,造成远传系统读数错误为881,水务公司工作人员现已将水表底数调整为正确读数并重新计费。已向范先生解释,对水表故障造成的水量异常表示歉意并感谢范先生对水务公司工作的监督。
5.九方海悦园老小区之前一直没供暖,现在必须交配套费才能供暖,不理解。认为供暖收费太高。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陈先生为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海南路九方海悦园住户,九方海悦园小区3号楼建成于2003年,供热配套范围为一楼至五楼用户,六楼是五楼用户赠送的阁楼,不在供热配套范围内,目前陈先生申请六楼阁楼开通供热。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未供热老旧小区集中供热设施配套费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5〕39号)“对具备规划手续的未供热已建成老旧小区,申请集中供热配套改造的居民用户比例达到 50%及以上的,由申请改造的居民用户缴纳供热配套费(缴费标准为其房屋建筑面积×95 元/平方米)”的规定,陈先生需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供热。
6.(影都学府今年能否供暖)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张先生反映的影都学府小区供热问题,地址位于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滨海大道以北,该小区供热单位为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8月份以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多次对接开发建设单位,督促其尽快办理供热开通手续。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对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开通事宜,该小区本采暖期能够如期供热。
7.胶南街道幸福社区八、九号楼能否供暖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丁先生反映的幸福社区小区供热问题,地址位于东元路1117号,该小区供热单位为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对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开通事宜,该小区本采暖期能够如期供热。
8.(琅琊台花园已经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但是供热管线一直没有动工,想问下供热管线今年到底改不改)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住建部门组织实施,琅琊台花园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范围不包括供热管线改造,能源供热公司在本年度非采暖期对小区供热管道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供热管线外保温进行加固,小区内供热管道运行工况良好,无安全隐患,能够满足小区居民的用热需求。
9.(濠洼社区自来水井有淤泥,有黑水)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任先生反映的井内有淤泥、黑水的自来水井为濠洼小区23号楼3单元水表井,经现场查看,该井内未发现淤泥及污水,水务公司工作人员已将查看情况告知任先生,如再发现水表井内有污水可以随时联系水务公司工作人员处理。
10.(影都学府今年可以供暖吗,为什么还没通知交取)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留言人反映的影都学府小区供热问题,地址位于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滨海大道以北,该小区供热单位为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8月份以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多次对接开发建设单位,督促其尽快办理供热开通手续。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对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开通事宜,该小区本采暖期能够如期供热。
11.(两河路颐荣住宅小区供热能否按流量计费)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实施分户计量供热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十七条“实行供热的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要求,实行了外墙保温的节能建筑方可安装热计量表;二是根据2011年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新建居住建筑用户供热计量装置专项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格〔2010〕86号)中“自2011年2月1日起由供热单位收取每户1800元的专项费用”的规定,新建小区的分户计量热表费由开发单位统一交纳,该通知适用至2020年9月19日;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0〕42号)中的规定,2020年9月20日以后的新建小区热计量表费包含在92元/每平方米配套费内,由开发单位统一交纳,该通知适用至2023年9月20日。根据2023年9月1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青政办发 〔2023〕6号),非工业项目征收标准由每平方米274元调整为258元,其中供热配套为76元/平方米,调整后的使用范围从热源厂、站(含热源本体)至项目建筑区划红线的供热管网建设。红线内的供热设施(包含计量表)配套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颐荣广场住宅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开发单位未缴纳热计量表费,小区未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暂不具备热计量表安装条件。如小区居民有意愿进行热计量供热,一是需要对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二是考虑到单户实施费用较高,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统一组织小区业主共同实施,降低费用负担,能源供热公司积极配合,尽快实现分户计量供热。
12.(取暖费今年跟去年一样 不是按流量收费吗 保利海上罗兰小区的)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保利海上罗兰小区1号至159号为别墅,因别墅无室内管道井,不具备安装热计量表条件,无法实施分户计量。181楼至217号楼为高层居民,已经实行按计量收费,热费价格执行《关于调整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19〕168号)文件规定,同时按照《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指导意见》(鲁价格发〔2010〕170号)“在结算热费时,实行‘多退少不补’、即先按面积计算热费一次性收取,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的规定,留言人两年缴费金额一致,可能是未实施分户计量的用户,或者是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标准,因留言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确定具体原因,建议留言人拨打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5112319或供热管家电话,便于能源供热公司提供精准服务。
13.(和达云辰今年能供热?都快过了缴费日了,还没通知缴费)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留言人反映的和达云辰小区供热问题,地址位于兰东路以西、华山一路以北,该小区供热单位为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对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开通事宜,该小区本采暖期能够如期供热。
14.(丁家河小区管网啥时候施工结束)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城建集团
办理情况:经落实,丁家河小区热力改造已列入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供热管道已于11月2日安装完毕以保证2024年采暖季供热。
15.(车库可以接水么)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车库是作为居民个人停车使用,并非居住或生活用水区域,且车库设计图纸上无接水点,车库内无排水设施容易造成水淹等潜在的安全隐患,根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关于印发擅自使用车库、储藏室等房屋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为确保车库安全使用,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环境,故无法为车库申请独立水表。
依据如下:
(1)《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房屋使用和装修过程中,禁止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禁止损坏、擅自改动房屋原有消防、电力、供水、排水、供热、排烟、燃气、节能等设施以及其他妨碍正常使用的行为。
(2)《关于印发擅自使用车库、储藏室等房屋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全面治理擅自在居民楼下利用车库、储藏室,或者利用违章建筑、不具备特定条件的门头房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餐饮等经营活动。
16.(孟家滩什么时候改造自来水)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孟家滩已列入公用事业集团总表制小区改造计划中,目前公用事业集团正在逐步推进中,因开工前需做协调准备问题,暂时无法确定进场改造时间。因来话人信息保密,故无法答复。
17.(灵山岛金柏佳园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已完工,户号也绑定,半年了还是由物业代收。希望能早日由水务公司来收)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积米崖金柏佳园小区属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供水管理小区,水务公司对该小区进行水表更换后,已对接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协商金柏佳园交接事宜,管委会要求把积米崖区域所有小区改造完毕后整体办理交接。因尚未全部改造完毕,暂时无法确定接管时间。
18.(主持人,您好,影都学府什么时候供热)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留言人反映的影都学府小区供热问题,地址位于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滨海大道以北,该小区供热单位为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8月份以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多次对接开发建设单位,督促其尽快办理供热开通手续。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对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开通事宜,该小区本采暖期能够如期供热。
19.(卡地亚世家今年可以供热吗)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留言人反映的卡地亚·世家小区供热问题,地址位于世纪大道与蓝海湾路交会处,该小区供热单位为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对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开通事宜,该小区本采暖期能够如期供热。
20.(烟台路融创宸望小区去年十月交房,何时供暖)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留言人反映的融创宸望小区供热问题,地址位于西海岸新区烟台路南,该小区供热单位为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对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开通事宜,该小区本采暖期能够如期供热。
21.(大荒佳苑二号楼一单元高峰水压低)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公用事业水务公司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已对大荒佳苑二号楼一单元进行了用户走访和压力检测,发现低加压区(4-7楼)用户确实存在高峰用水水压低情况,排查原因为减压阀门出现故障,公用事业集团水务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维修完成,用户家中水压已恢复正常。
22.(金茂悦四期锦云能否供暖)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留言人反映的金茂悦·锦云小区供热问题,地址位于临港路以南、规划嘉富路西、规划西宁路东、东岳中路以北,该小区供热单位为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对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开通事宜,该小区本采暖期能够如期供热。
23.(山水新城二期连续五年供暖不达标)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山水新城二期小区2016年开通供热,经工作人员核实,2023—2024年采暖期山水新城二期供热运行平稳,供热效果较好。因留言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了解具体供热情况,建议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85112319或供热管家服务电话,供热管家将及时入户精准服务。
24.(主持人好,丁家河小区正在小区改造,现在正在做供热管道的更换,想问问领导丁家河小区能否如期供暖?谢谢)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丁家河小区老旧小区改造由区住建部门组织实施,供热管线更新工程将于11月3日完成,完成后能源供热公司将及时组织冷运试压,确保按期供热。
25.我是长江路街道荒里社区的居民,反映一下我家水费的问题,我家水费以前2个月50多元钱,现在一个月要60多元,有几个月水费钱数是一样的,有一个月高达90元,是不是我的水表有问题,前些日子更换的水表,希望领导协调看看到底是啥情况?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来话人为昆仑山庄住户,经现场查看,表序及读数正确,水表无慢转,无漏水情况,已告知来话人,如对水表有异议水务公司可协同来话人校验水表。
26.(请问小区进行流量计费改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要求,需要业委会申请吗还是同意进行改造)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留言人为源江小区用户,该小区属于非节能建筑的老旧小区,未经节能改造暂无法安装热计量表。实施分户计量供热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十七条“实行供热的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要求,实行了外墙保温的节能建筑方可安装热计量表;二是根据2011年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新建居住建筑用户供热计量装置专项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格〔2010〕86号)中“自2011年2月1日起由供热单位收取每户1800元的专项费用”的规定,新建小区的分户计量热表费由开发单位统一交纳。颐荣广场小区开发单位未缴纳热计量表费,只能由用户承担。而1800元/户的热表费用是整个小区整体安装热计量表的最低价格,一个用户安装热表还需安装采集、远传等系统,1800元费用是远远不够的,据测算,仅一个用户实施分户计量约需7600元。如果留言人所在楼座已经实施了整体的建筑节能改造,并有意愿进行热计量供热,考虑到单户实施费用较高,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统一组织小区业主共同实施,降低费用负担,我公司积极配合,尽快实现分户计量供热。
27.(复兴社区C区,马厂刘家园房改房今年能供暖吗)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留言人反映的复兴社区C区(马场刘家园)供热问题,位于安远路南、海西一路东,该小区供热单位为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对接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开通事宜,该小区本采暖期能够如期供热。
28.(①请问能源供热的领导,为何今年其他老旧小区改造的工程大多都有换热站循环泵的更新改造方案,而同样是旧改工程的千禧龙花园小区一期仅更换供热管道,对于供热效果最重要的循环泵并没有更新项目?请问领导,我们小区一期换热站何时能更换老旧循环泵,且做好国标的减震降噪措施。②且一期老旧的循环泵高频噪音很大,夜里严重影响附近楼座的居民休息。之前关于噪音问题屡屡投诉,可是能源供热的相关设备部门给我们居民的回复是设备减震降噪的措施仅仅是棉被门帘和墙壁管道孔的封堵。对于噪音的根本,也就是对于循环泵的设备降噪措施没有任何方案。③前几年还是暖万家时我们一期还是冬天暖和的,这几年换成能源供热了就变成绩效考核,将一期供热系统从出水压力各方面都调整了,使得一期六号楼供热效果急速降低,请问领导,今年能保证达到青岛市长说的不仅要十八度,而是要二十多度的舒适温度么?)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千禧龙花园2008年开通供热,小区供热机组已运行16年,2024年由区住建部门负责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对该小区供热管道进行了更换,实施范围不包括换热站机组更新项目。
关于供热机组噪声问题,10月30日上午行风热线节目后,能源公司董事长带领技术人员与来话人共同查看现场,开发建设单位在实施供热配套时,未对供热机组安装减震设施,机组运行时影响邻近居民生活。能源公司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加装水泵阻尼减震器、隔音帘、封堵孔洞等改造方案,并于2024年11月1日完成。
千禧龙花园小区于2011年移交原暖万家供热公司运行至今,整体运行平稳,供热效果较好,不存在因绩效考核降低用户供热效果的情况。同时为实现均衡供热、提升用户供热效果,近年来,能源供热公司持续优化智慧供热系统,根据气温变化实时精准调控供热温度,完全满足用户用热需求。如留言人有其他供热问题,可拨打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5112319或联系片区供热管家,提供精准服务。
10月31日
青岛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已办结问题
1、越秀臻悦府家里有流量表但是师傅说不能按流量计费,得按38.5/平收费,为什么?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来话人为越秀臻悦府小区公寓住户,属商业性质,根据《关于调整我区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及规范其他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青开发改发【2008】268号)文件规定“二、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按面积计费的由46.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38.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关于调整青岛西海岸新区集中供热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21〕184号)文件规定“采用热量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供热企业可在基准价格82.66元/吉焦的基础上,按照上浮10%,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工作人员已致电用户告知该小区公寓配备热计量表,用户可采用面积计费或热计量计费。
2、金顶山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燃气主管道在楼体外面,安装时在楼体保温层打了孔,没有封堵,有漏水的隐患,部分固定管道的三角铁安反了,希望重新安。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经核实,目前燃气公司正对金顶山小区内全部新建燃气管道排查中,现完成反映人在内的两栋楼整改,其他楼栋也在陆续推进排查中,预计11月15日前完成金顶山小区全部排查与整改。
3、和达可园一期何时供暖?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和达可园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为青岛和达博盛实业有限公司,供热企业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该小区供热配套设施已完成。开通供热需要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缴纳预交热费、移交用户信息、办理供热设施竣工备案。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在与供热企业对接签订供热入网协议,尚未缴纳预缴热费、移交用户信息,供热企业将积极配合开发建设单位完善开通手续,力争保障2024-2025年供暖季正常供暖。
4、东方小镇晨曦谷供暖不达标。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东方小镇小区去年正常供暖,可能导致不热原因有很多,比如过滤器堵塞、周边住户未入住散热量大等,具体家中不热问题可拨打小区服务管家电话19862276508,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入户为您调试、维修。
5、兰东小区换完了燃气表感觉比之前快了。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经核实,兰东C6栋用户2008年1月7日开通燃气,期间使用燃气表5台,通过历史抄表记录分析用户日均用气量,平均用气0.294方/日;2024年8月换表后日均(0.214方/日)远低于用户平均日均,新的物联网表没有发现跑快现象。经了解,该燃气表计初始检定结果为合格;检定合格结果以燃气表贴的计量检定合格标识为准。经沟通,用户若对表有疑问,可再次申请检定,如对区检定结果不满意,可自行或委托燃气公司送青岛市计量院检定。用户表示理解,表示对目前在用的物联网燃气表暂时不存在用量变大的想法,不需要再次送检。
6、①幸福小镇开通地暖的时候新奥收了350的材料费,后来工作人员说这个配件影响供热效果又拆了,白花了钱,今年新开户的也都要花这个350的材料费认为不合理。②供暖温度不够,去年退了费,不希望退费希望提升温度。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幸福小镇小区是由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开发建设的安置区项目,共计6246户,2023年9月竣工交付。供热单位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供热公司。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室内供热为散热器(暖气片)方式,供热企业配套建设的换热站、二级网和单元立管也与散热器供热方式相匹配。《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禁止用户擅自改动供热管道,用户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2023年11月,供热企业在小区进行供热准备时发现,部分业主私自将室内散热器供热方式改造为热水地面敷设供热方式(地暖)。用户私改地暖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供热条例》上述规定。因散热器和地暖供热方式设计供热运行参数不同,供热后会导致整个小区供热系统水力失衡,尤其影响散热器供热方式业主室内供热效果,如改动比例较大,现有换热站设备将无法保障小区供热正常运行。考虑到要求业主恢复原样难度很大,供热企业研究确定了该小区户内地暖改造技术方案。要求室内地暖施工后,应同时在管道井供回管道上加装平衡阀门,以防止供热系统水力失衡。供热企业已告知小区业主,可根据供热企业提供的方案自行加装,加装后通知供热企业验收合格即可缴费供热;也可委托供热企业加装,委托费用为350元/户(包含采购阀体费用200元和辅材施工费用150元)。如已私改地暖的业主不加装平衡阀门且拒绝恢复为暖气片供热方式的,供热企业将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暂停为其供热。工作人员已向用户留存供热管家电话,后续如有用热问题可随时致电供热管家电话19511621921,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入户调试、维修。
7、凭海临风小区3-2期,虽然温度达到了18度,但是体感温度还是冷,供热企业能否不卡着最低温度供热?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经落实,该用户为凭海临风小区住户,2024年10月31日晚工作人员入户面复诉求人,经查看,上个供暖季该用户家楼上、楼下8层未供热,用户家中阳台隔断拆除、未加铺地暖管,热量消耗较大。凭海临风小区地暖保温面采用发泡水泥施工,与其他小区采用通用保温板施工保温存在差异,采用发泡水泥保温性质的对小区入住率要求较高,才能减少热量损耗情况,已经与用户沟通工作人员将于供热季初期主动多次上门查看家中供热情况、合理调节流量平衡、定期及时清理管道滤网等多种方式为用户优化供热服务,同时留存供热管家电话,有供热问题可随时拨打供热管家电话19862276508,第一时间入户调试、维修。
8、青岛印象和小区燃气表移表当初装修时客服说不能帮助焊接,只能让我自己找人焊接,我找了人焊接后工作人员又说不能验收,说我私自改表,新奥人员又重新焊了一遍。我花了两份钱。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经核实,来话人家中2024年3月份未经燃气公司同意私自对燃气主立管进行了改动,根据《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燃气用户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第三十三条“管道燃气经营者维护、更新责任范围内的燃气设施,燃气用户或者相关责任单位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的,应当向燃气经营者提出申请,由燃气经营者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现燃气公司客服负责人再次联系用户结合燃气安全隐患问题与用户再次沟通,用户表示理解。
9、天一美临居居民不换表不收燃气费,为什么要强制换表。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经核实,用户家中燃气表存在超期的安全隐患,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膜式燃气表》(JJG 577-2012)7.5.1“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不超过10年”、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发布《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QDCR-2023-0150002)第六条规定“新增、到期更换的燃气表应当使用方便用户缴费、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物联网燃气表,鼓励燃气经营企业安装使用具有异常情况下切断供气并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物联网燃气表。”燃气企业会按照计划对到期表进行免费更换,确保用户用气安全。更换的智能表具有微信和支付宝充值缴费、余额查询、在线抄表等功能,既减少人工入户抄收对您的打扰,同时还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您的用气安全,让您享受足不出户的智能化供气服务。用户认可,同意表内燃气用完后联系燃气公司更换,现工作人员给用户留下联系方式,便于用户联系。
10、泰发公寓2号楼阁楼想装燃气,小区同样户型以前给装过,我的不给装。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经核实,用户家阁楼为斜顶,层高低于2.2米,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县安装及验收规程》(CJ 12-2013)”4.2.1 设置灶具的房间净高不应低于 2.2m。”近几年因全国燃气安全事故频发,燃气公司对于燃气安全要求更为重视,针对不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房屋不再安装燃气,同时针对很多年前安装过的房屋加紧排查,沟通用户,争取今早消除安全隐患。
11、上门开通暖气怎么不穿工装。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已致电并感谢用户对企业供暖服务的反馈,工装不仅是企业形象的体现,更是对员工身份和职责的明确标识。供热服务具有季节性强的特点,存在新老员工更迭情况,公司已为新进员工统一定制、采购工装,再次感谢用户的反馈,后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将竭诚为您服务。
12、盐滩社区想换成网上缴费的燃气表,但是没有达到十年年限怎么办。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经核实,用户家中燃气表已超8年,虽然没有到10年,但考虑到用户家中燃气表计年数较长且用户有换表意愿,燃气已协助用户更换为物联网表。
13、濠洼小区换完了燃气表感觉比之前快了。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经核实,物联网表跑得快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误解。居民反映物联网表跑得快,主要是因为计量方式和用户使用习惯的差异导致的错觉。物联网表采用金额计费形式,不同于传统卡表的流量计费,用户可能因为不习惯这种新的计量方式而误以为跑得快。燃气公司所更换的燃气物联表均由厂家出厂强检合格,才可为用户安装使用。若用户仍质疑表具过快,燃气公司可以协助用户共同到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保障中心进行检定。用户认可,不需要检定。
14、景粼玖序今年能否供暖?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景粼玖序小区位于西海岸新区珠海东路113号,开发建设单位为青岛锦裕置业有限公司,供热企业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供热配套已完成,具备供热条件。开通供热需要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缴纳预交热费、移交用户信息、办理供热设施竣工备案。前期区城市管理局已经安排供热企业主动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表示今冬计划开通供热,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在与供热企业对接入网协议等供热手续办理,供热企业将积极配合开发建设单位完善开通手续,力争保障2024-2025年供暖季正常供暖。
15、灵山湾悦府二期何时供暖?燃气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网上缴费?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灵山湾悦府小区二期位于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2567号,开发建设单位为青岛西海岸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供热企业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供热配套已完成,具备供热条件。开通供热需要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缴纳预交热费、移交用户信息、办理供热设施竣工备案。开发建设单位供热手续已办理齐全,该小区已于2024年11月1日开通供热缴费,2024-2025年供暖季正常供暖。
物联网表客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95158网厅、e城e家APP、支付宝等渠道进行网上缴费,磁卡表客户可通过到营业厅办理蓝牙卡、NFC卡实现线上缴费,如果磁卡表使用年限达到10年,我们也会入户更换为可直接网上缴费的物联网表。
16、维多利亚小区供暖不达标今年能否提升?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维多利亚湾小区去年正常供暖,可能导致不热原因有很多,比如过滤器堵塞、周边住户未入住散热量大等,具体家中不热问题可拨打小区服务管家电话19862276392,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入户为您调试、维修。
17、和达云顶小区能否供暖?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和达云顶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为青岛栩升置业有限公司,供热企业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开通供热需要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缴纳预交热费、移交用户信息、办理供热设施竣工备案。区城市管理局已安排供热企业主动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尽快办理供热开通手续。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已完成供热入网协议签订,尚未缴纳预缴热费、移交用户信息,供热企业将积极配合开发建设单位完善开通手续,力争保障2024-2025年供暖季正常供暖。
18、春江天玺二期能否供暖?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春江天玺小区二期开发建设单位为青岛亿联龙盛投资有限公司,供热企业为新奥清洁能源供热公司,该小区已完成供热设施配套。开通供热需要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缴纳预交热费、移交用户信息、办理供热设施竣工备案。前期,区城市管理局安排供热企业多次主动与开发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供热开通手续。鉴于开发建设单位至今未与业主就供热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部分业主供热诉求强烈,区城市管理局按《青岛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已向开发建设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尽快到供热企业办理供热手续,妥善解决居民供热诉求。
19、新房初次安装燃气,和燃气热水器燃气管路,预约后安装师傅分别来了一个,然后分别收取一次材料外200元安装费,一共花了700多,安装费用400元,我的问题是 我看了安装过程一个师傅完全可以胜任这两个安装施工,为什么要派两个师傅分别进行安装,分别收取安装费,这样不仅浪费人力,还增加了用户支出?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家中厨房开通燃气不会收取上门服务费,仅会对开通时涉及的材料进行收费,若用户想自行购买材料,也可以联系燃气公司咨询所需材料的型号等要求,购买合格的产品,燃气公司确认无问题后会给用户免费安装。(如家中开通燃气热水器、壁挂炉、改善燃气管道等用户提出的个性化需求时,燃气公司将收取施工费,材料按照实际使用量收取费用;费用根据施工简易度及工作耗时综合考虑做出的市场行为定价,用户使用材料均可自备。)
若在现有燃气设施的基础上,如果需要拆、改、移或增加设施如燃气热水器等,根据《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燃气用户需要改变管道燃气用途或者扩大用气范围的,应当向管道燃气经营者办理手续”;第三十一条“燃气用户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第三十三条“管道燃气经营者维护、更新责任范围内的燃气设施,燃气用户或者相关责任单位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的,应当向燃气经营者提出申请,由燃气经营者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该业务属于用户个性化需求,因此燃气公司根据市场定价收取相应费用,且该费用均有公示。
20、龙湖春江彼岸二期今年能供暖吗?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春江彼岸小区二期开发商为青岛锦昊睿达置业有限公司,供热单位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该小区供热设施配套已完成,具备运行条件。开通供热需要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缴纳预交热费、移交用户信息、办理供热设施竣工备案。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在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尚未缴纳预缴热费、移交用户信息,供热企业将积极配合开发建设单位完善开通手续,力争保障2024-2025年供暖季正常供暖。
21、幸福小镇居民为什么交了暖气费不能享受供暖?新奥工作人员必须要交纳350元平衡阀费用才能给开通供暖,为什么其他供热企业没有类似问题,身边其他亲友新奥的也没有交纳这个费用,就我们幸福小镇必须要缴费?而且自己买的阀门新奥工作人员不认可,必须要买他们的或者他们指定的?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幸福小镇小区是由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开发建设的安置区项目,共计6246户,2023年9月竣工交付。供热单位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供热公司。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室内供热为散热器(暖气片)方式,供热企业配套建设的换热站、二级网和单元立管也与散热器供热方式相匹配。《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禁止用户擅自改动供热管道,用户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2023年11月,供热企业在小区进行供热准备时发现,部分业主私自将室内散热器供热方式改造为热水地面敷设供热方式(地暖)。用户私改地暖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供热条例》上述规定。因散热器和地暖供热方式设计供热运行参数不同,供热后会导致整个小区供热系统水力失衡,尤其影响散热器供热方式业主室内供热效果,如改动比例较大,现有换热站设备将无法保障小区供热正常运行。考虑到要求业主恢复原样难度很大,供热企业研究确定了该小区户内地暖改造技术方案。要求室内地暖施工后,应同时在管道井供回管道上加装平衡阀门,以防止供热系统水力失衡。供热企业已告知小区业主,可根据供热企业提供的方案自行加装,加装后通知供热企业验收合格即可缴费供热;也可委托供热企业加装,委托费用为350元/户(包含采购阀体费用200元和辅材施工费用150元)。如已私改地暖的业主不加装平衡阀门且拒绝恢复为暖气片供热方式的,供热企业将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暂停为其供热。用户对该方案表示认可。
22、请领导,关注一下蓝光雍锦半岛小高层燃气吧?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经落实,反映人所在单元,开发商已完成防火门安装,用户自行完成了窗扇的更换,现该用户楼下3楼,将燃气主管道破坏,导致4楼无法正常使用,目前正在联系3楼居民将燃气管道恢复原状,若逾期不恢复,燃气公司将联系综合执法和属地管理一同处置。
23、锦绣首府供暖年年不达标,年年给退钱是什么意思?我们不想退钱,就想暖和点儿。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锦绣首府小区去年正常供暖,可能导致不热原因有很多,比如过滤器堵塞、周边住户未入住散热量大等,具体家中不热问题可拨打小区服务管家电话19506180365,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入户为您调试、维修。
24、荣美广兴府小区今年能不能供上暖气?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荣美广兴府小区位于西海岸新区烟台路497号,开发商为青岛美城置业有限公司,供热企业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份交房。开通供热需要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缴纳预交热费、移交用户信息、办理供热设施竣工备案。目前开发商尚未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移交用户信息、缴纳供热预交热费和热表费,也未办理供热设施竣工验收备案,且开发建设单位烟囱未按照设计要求安装不锈钢内衬,供热设施无法进行调试,不具备开通供热条件。前期,区城市管理局已安排供热企业主动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其表示将尽快完善供热系统及附属设施施工,完成供热开通手续办理,力争保障2024-2025年供暖季正常供暖。
25、请问领导新奥供暖费用为什么不能支持用支付宝支付,但是燃气费用就可以用支付宝支付。谢谢。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目前供暖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95158网厅小程序、支付宝、e城e家APP等渠道进行缴费,微信公众号、微信95158网厅小程序默认是微信支付,e城e家APP、支付宝的支付方式均可选择支付宝进行支付。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线上缴费渠道。
26、影都一号二期何时能供暖?
责任单位:青岛新奥能源
办理情况:影都壹号二期的供暖开通问题,该小区开发商为东方影都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供热企业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该小区车库内吊装供暖管道外保温收尾工作将于近日完成,管道井保温正在逐户施工,供热季前将全部完成。开通供热需要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入网协议,缴纳预交热费、移交用户信息、办理供热设施竣工备案。区城市管理局已安排供热企业主动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尽快办理供热开通手续。目前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正在签订供热入网协议,尚未缴纳预缴热费、移交用户信息,供热企业将积极配合开发建设单位完善开通手续,力争保障2024-2025年供暖季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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