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西街实验小学
招生公告
根据新绛县教育体育局《新绛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入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分配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我校服务区适龄儿童。
三、服务区范围
居园池社区、气象路社区、中城社区(龙兴路以西)、顺城社区(汾河以北、龙兴路以西)、复兴社区(国税小区、学府康城小区)、正平坊村、寨里村。
四、报名条件及审核认定材料
1.新绛县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审核认定材料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产地址一致,且户籍地址(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区的。
审核认定资料:
一是二代户口簿。户口为服务区户籍,以入学适龄儿童户籍为准,其户籍必须与父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主必须是父母之一。
二是房产证明。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A.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B.房产部门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
C.公租房、廉租房提供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
(2)“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但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房产或户籍地址在学校服务区的。
审核认定资料:
一是二代户口簿。以入学适龄儿童户籍为准,其户籍必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
二是有房证明。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A.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B.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C.公租房、廉租房提供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
②适龄儿童父母的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但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父母的房产或户籍地址在本校服务区,且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
审核认定资料:
一是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二是有房证明。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A.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B.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C.公租房、廉租房提供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
三是亲子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③适龄儿童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户籍一致,且祖父母在本校服务区有房产的。
审核认定资料:
一是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户主必须是父母或者祖父母之一。
二是有房证明。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A.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B.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C.公租房、廉租房提供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
2.非新绛县户籍的随迁子女报名审核认定材料
一是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二是服务区内有房证明或居住证(半年以上)二者具备其一即可。
有房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具备四者其一。
居住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半年以上)。
三是经商、务工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县务工的,需提供务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有效的劳务合同,并附务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县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并附与房屋产权人签定的租房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或自有商铺房产证明。
四是父母外出证明。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证明。
3.驻新绛武警和现役军人子女报名审核认定材料
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
4.需实地入户核查的
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要求的房产证明手续的新绛籍适龄儿童和所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由学校组织外调人员入户实地调查。父母在现场审核资料时需提交《新绛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户核查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
五、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8月10日8时—8月14日18时)
1.时间:
8月10日8时—8月14日18时。
2.方式:
8月10日—8月14日,由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
手机端:
(1)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运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进入“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2)浏览器登录入口:手机浏览器访问“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链接:https://zsbm.yceduyun.com,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电脑端:
(1)登录“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网站:
https://zsbm.yceduyun.com,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2)登录运城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后,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请务必在8月14日18:00前完成报名。
3.注意事项
(1)家长依据实际情况,在“报名平台”上如实填写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信息,拍照上传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选“新绛县西街实验小学”)。在网上报名期间,信息填报有误的,家长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将无法修改。若因填报信息有误或上传证件材料不实,造成不能正常入学的,由家长和学生承担相应后果。
(2)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名学生信息,联系电话要与注册电话一致,注册手机号请保持畅通,及时关注短信通知,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由县教体局进行二次分配,不得择校,相关责任由家长和学生承担。
(3)非新绛县户籍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填报姓名信息时,在“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项目后选择“是”;新绛县户籍学生在填报入学信息时,在“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项目后选择“否”。
(二)现场核验资料(8月15日—8月19日)
报名的学生家长根据短信提示的核验时间,携带报名要求的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通过现场核验的被学校拟录取,未通过现场核验的进入二次分配。
六、招生录取
1.报名材料通过现场核验的,学校予以拟录取,县教体局审核通过的予以录取。
2.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结合全县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地或合法房产地公办学校就读;如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学校学位已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至其它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3.学校学位有限,若报名人数大于学位设置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先后顺序予以拟录取。
第一顺序:适龄儿童父母房产与户籍均在服务区。
第二顺序: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在服务区的,户籍不在服务区。
第三顺序: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户籍一致,且祖父母在服务区有房产的。
第四顺序:户籍在服务区,但服务区内无房产的。
第五顺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在服务区租房居住的。
说明:居住房产不包括用于商业、经营的商铺、车库、储藏室、厂房等。
七、温馨提示
1.一个学生只能报一所学校。
2.一部手机只能为一名学生注册信息。
3.联系电话与注册电话须一致,并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接收到的短信,按照短信提示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4.报名提交信息需充分、完整,请务必填写真实并核实准确。如发现有违规现象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由教体局进行分配就读。
5.请家长关注“新绛县西街实验小学”公众号,随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八、咨询电话
13835865005(刘老师)
15203481500(郭老师)
13935917800(宁老师)
15735348528(曹老师)
新绛县西街实验小学
2024年7月
【主办单位】新绛县西街实验小学
【总 编】贾彦廷
【主 编】裴志芳 王瑞红
【审 稿】李春英 郝永红
裴志芳 王瑞红
【责 编】王 倩 张 倩
尚德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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