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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扎实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勇率队对赣州市大余县两处矿山企业开展了突击检查。
朱勇一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奔矿山、直插现场。在查看相关图纸资料了解矿山基本情况后,朱勇先后深入井下各中段、采场和掘进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等场所开展抽查检查,边走边查边问,实地查看生产系统、通风设施、顶板管理、提升运输、“四化”建设以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等情况。同时,按照“逢查必问、逢查必考”要求,围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八条硬措施”重点内容、“三年行动”部署任务等开展了现场抽考。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可能的危害、违反的法条、应受的处罚,督促引导企业各层级对照问题全面自查、检视、反思,提高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和按章作业、安全作业意识。
地方政府及各级监管部门负责同志闻讯赶来后,检查组及时通报了被查矿山企业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开采管理、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朱勇指出,赣州市、大余县及各级监管部门抓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站位高、方向明,责任清、措施实,在强化监管执法的同时积极开展指导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取得了较好成效,顺利实现全国非煤矿山重点县“摘帽”。但是透过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反映出一些矿山企业尤其是矿山建设项目在安全管理上还不同程度存在“四不牢”情况,即依法管矿理念不牢、安全管理不牢、风险管控不牢、责任落实不牢,发生矿山事故的风险仍然较高。
针对下一步加强矿山安全工作,朱勇强调要坚持“四抓四防”,一要抓重点任务防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和“八条硬措施”,一体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先进企业小型轻便化装备研发应用的好经验好做法,高质量、高效率推动矿山“四化”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要抓规范建设防缺陷,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建设,落实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责任,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防止矿山建设项目出现先天缺陷;三要抓隐患整改防违法,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举一反三对照排查、专班督促整改到位,尤其矿山建设项目施工要严格落实“定任务、定区域、定头面、定人员”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坚决整治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等乱象;四要抓安全管理防事故,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明显、弱项较多、漏洞较大”等实际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
最后,朱勇表示,江西局将认真履行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体制,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的沟通联系,坚持同向发力、同答共题,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更高水平监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应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集中学习研讨会
11月28日,省应急厅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厅党委书记、厅长周乐职主持学习研讨并讲话。省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第十七工作组组长尹兴邦到会指导。
会上,厅党委班子成员、厅二级巡视员和厅属基层党组织书记紧扣学习研讨主题,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或书面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提高通过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应急知识科普和安全文化品牌培育力度,建强应急管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讲好应急故事、传递应急声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自觉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应急管理的根本价值遵循,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坚定有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结合贵州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扎实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文件和标准,及时修订我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把法律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着力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要全面深入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灾害全过程管理,统筹做好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防范应对工作,精准做好冬春救助,加快推进毁损房屋恢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尹兴邦在点评讲话中指出,本次学习研讨准备充分、主题鲜明,大家的发言结合实际紧、工作措施实,学习交流氛围非常浓厚,是一次高质量高水平的集中学习研讨,达到了预期效果。他强调,进一步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要聚焦政治性,引导推动党员干部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在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思想行动上和实际成效上;要聚焦理论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学习把握,如期完成应急管理领域改革任务;要聚焦实践性,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规范明查暗访工作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全面修订《矿山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规范明查暗访工作。
《制度》明确,对辖区重点地区、重点矿山和重点矿种,一律通过矿山分布地图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确定行车路线,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杀“回马枪”等方式开展检查。
《制度》强调,要紧盯市县政府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销号以及汛期极端天气应急处置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现场处置并移送市县政府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处罚。
明查暗访结束后,要定期跟踪调度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做到闭环管理。强化明查暗访成果综合分析运用,深入剖析问题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开展警示约谈和通报曝光。
山西全面启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山西省安委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由省长任领导组组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主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和既有建筑、燃气、消防、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电力、矿产资源、森林草原防火、灾害防治和救助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级联合检查、市县异地交叉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全力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杜绝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监管空白等问题。要对辖区内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治理有策,并且要对近5年典型和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情况进行梳理剖析,从体制机制、责任落实、制度措施、执法力量、科技赋能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结合今冬明春季节性特点和国家及全省“督检考”指出的问题隐患,制定针对性整改整治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通知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危险作业、非法盗采等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落实“行刑衔接”机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治整改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的企业,由省或市安委办通报其上级公司或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