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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赴金沙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工作成效评估
11月19日至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庆林带队到金沙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工作成效评估。
评估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3处煤矿进行现场抽查,听取金沙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查阅推动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工作资料,对煤矿安全重点县“摘帽”工作情况开展评估。
在评估反馈会上,评估组反馈了发现的问题,分析了不足,提出了工作建议。会议要求,金沙县要有力有序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对照目标任务,梳理2024年工作情况,科学合理制定2025年目标和计划,逐条逐项推进。要毫不松懈抓好重大灾害治理,持续推进保护层开采等有效措施,对被保护层卸压瓦斯做到连续、高效抽采。要加快推进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审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要加强印证资料的收集归档,妥善保存备查。
云南省能源局调研能投集团、煤炭产业集团
11月22日,云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杰带队调研能投集团、煤炭产业集团,与能投集团、煤炭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均座谈。陈杰听取了能源保供、煤电一体化联营、新能源开发以及天然气管网、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等事项的汇报,实地考察煤炭交易中心数字化平台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11月18日至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二级巡视员罗可源带队对邵阳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延伸检查了邵东市、洞口县、大祥区,抽查检查3处非煤矿山企业。
监督检查组聚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重点内容以及上半年督政中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查阅资料、现场查验、交流座谈,全面了解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改进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建议。
监督检查组强调,一要扎实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破解制约矿山安全发展难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二要因地制宜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推广大断面巷道施工、支护改革、智能化建设等,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以技术创新引领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三要做好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地下矿山、尾矿库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检查频次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零点班作业管控和跟班带班现场管理,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近期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陕西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落实法定职责,持续保护修复,强化执法监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11月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剑平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的批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的批示要求,传达学习了国家矿山安监局第36、37次党组会议和第21、22次局务会议精神;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谈了学习体会,党组书记王剑平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局党组工作要求作了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对于举一反三加强矿山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年末岁尾是用煤高峰期、保供吃紧期、事故高发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落实好国家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要求,严防发生矿山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迅速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志,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用实际行动坚决遏制和防范矿山安全事故发生。一要强化风险源头防控。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持续完善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双重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排查并积极解决与周边村庄、居民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开采影响、补偿等问题,确保矛盾得到及时化解,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发安全事故。要在全局干部职工中针对各类矛盾问题开展1次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果断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风险和矛盾,挂账销号。二要强化精准执法力度。要以“除大风险、查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为重点,紧盯高风险煤矿、非煤矿山开展重点监察,加大监察执法和督政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精准性。强化对煤矿电子封条建设的监督抽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强化远程监察执法,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加大服务指导,扎实做好部分灾害严重矿井和2024年关闭退出矿井的帮扶工作,助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三要持续提升督政质效。要聚焦“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市县政府、部门及企业完善细化2025年任务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确保见行见效。要将“一矿一策一专班”工作纳入督政检查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一矿一策”针对性、实效性。四要加强重大灾害治理。要对全省正在生产的突出矿井和按突出矿井设计的建设矿井风险进行再研判,及时堵塞短板漏洞、落实管控措施;要督促市、县政府高质量完成18个区域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制定精准治理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五要强化应急管理与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矿山事故“一小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瞒报等情况;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接处、信息直达矿山的流程(机制);严格落实“叫应、响应、回应”机制,督促企业做好冬季降雪和低温冰冻极端天气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局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各综合处(室)、业务处、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