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先锋|庭前调解+即时清结,一次性解纷有速度更有温度

政务   2024-11-27 17:41   青海  

开栏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是履行法定职责、公正高效定分止争的一种重要方式。张军院长强调,“调解工作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为此,现专门开设“调解先锋”专栏,持续推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以调解等方式多元解纷的好做法、好经验,旨在为各级人民法院及办案人员提供借鉴参考范例,引导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地做深做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特别是在基于“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小额借贷纠纷、“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物业纠纷、相邻纠纷,“姻亲和血亲关系”的家事纠纷、亲属之间的纠纷等案件中多做调解工作,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作出司法贡献。





近日,城东法院东川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2年10月-2023年2月期间,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陆续出借款项共计1800元,后在原告的催要下被告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了还款日期。然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被告一直拖延,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城东法院东川人民法庭,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该案立案后,法官一直无法同被告取得联系,后前往公安机关调查得知,被告已将其户籍迁至他省,并已更名。为快速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前往被告户籍地派出所调取其详细的户籍信息,并去其家中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告本人确在其户籍地家中,且认可借款事实,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偿还全部借款。后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一纸判决或许能够带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他们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就并没有了结。城东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如我在诉”,把“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落实到司法实践中,用心用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城东法院
编辑:罗楚江
审核:詹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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