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治同行”主题征文活动作品评选结果揭晓。海北中院奎芳撰写的《奏响四季乐章 守护高原正义》获得二等奖,杂多法院白玛旦周撰写的《在法治星空下且行且思》获得三等奖、玉树中院秦伟伟撰写的《初心如磐 法泽江源》、黄南中院扎西草撰写的《法官拉毛友与法治同行的31年》、城中法院朱晓柳撰写的《我是一个法官》、城东法院包静怡《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获得优秀奖,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得组织奖。
奏响四季乐章 守护高原正义
奎芳
在法治星空下 且行且思
白玛旦周
青海,这片古老而神秘的土地,承载着千年的历史与文化。我作为一名法院系统的工作者,有幸在这片广袤的高原上为法治的星空点亮一盏明灯。每当夜幕降临,我总会抬头仰望这片星空,它深邃而辽远,如同我所从事的法治事业,庄严而神圣。
在这片星空下,我见证了许多故事,也经历了许多感慨。记得那个风雪交加的冬日,一位藏族老阿妈,裹着厚厚的藏袍,颤抖着走进法院。她的眼里噙着泪水,用生涩的汉语诉说着自己的不幸。原来,她的儿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而肇事者拒绝赔偿。听着老阿妈的诉说,我能感受到她内心的无助与期盼,我们迅速介入调查,依法公正地审理了此案,为老阿妈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当我把判决书交到她手上时,她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眼中闪烁着对法治的信仰与感激。
在法治的星空下,也见证了我与同事们的辛勤付出。一次,我们驱车前往偏远的牧区开展法治宣传,那里的路途崎岖,我们在牧民家中围炉而坐,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虽然条件艰苦,但每当看到牧民们认真聆听的神情,我的心中便涌起一股暖流,法治的种子,正悄然在偏远地区生根发芽。法治,不仅仅是冰冷的法律条文,更是温暖的人文关怀,它像一束光,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也温暖了每一个人的心田。在这片土地上,法治的力量正在逐步显现,它让公平与正义可感可触,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温度。
在澜沧江边的一个小村庄里,我遇到了一名因草山纠纷而愁眉不展的牧民,他坐在江边,眼神中透露出无奈与迷茫。我静静地坐在他身旁,倾听着他的诉说,在了解了他的困境后,我耐心地为他解释了相关法律条文,并引导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终,在法官的帮助下,他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它不仅是一纸判决,更是一种信仰,一种让人民信赖和依靠的力量。
在法治的星空下,我见证了太多的变化与成长,从最初的茫然无措,到现在的游刃有余;从对法律条文的陌生,到如今的熟练运用;每一次的进步与成长,都离不开这片星空的照耀与指引。在这里,我学会了如何用心去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如何用心去倾听每一个当事人的心声;如何用心去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片星空下,我也时常回想起那些曾经帮助过的人们,他们的笑容、泪水、感激与期盼,都成为了我前行的动力,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继续在这片法治的星空下,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满腔热情,为青海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青海的法治星空,璀璨而深邃,它见证了我们的付出与努力,也指引着我们前行的方向。在这片星空下且行且思,不断追求着公平与正义的梦想。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青海的法治星空将会更加明亮与辉煌,而我们也将继续为之奋斗。
我出生在山西省的黄河边上,厚重的黄土地用粗粮和山药蛋滋养了我对大自然的崇敬与感恩。大山虽然贫瘠但筋骨分明,赋予人们坚忍的意志与远行的力量。
大学期间,我被学校安排到玉树藏族自治州顶岗支教,初来玉树州的一次秋游让我记忆犹新。我和学校的师生沿着通天河顺流而下,在秋日高原耀眼的阳光里,远处的雪山高耸静谧,山风拂过,云卷云舒,金黄的树叶沙沙作响。大家围坐在柔软的草地上,老师给孩子们娓娓道来三江源的故事,我不禁对这片孕育大江大河的圣洁净地和沐浴祖国大爱的感恩热土产生了无限向往。毕业后恰逢全省招录法检公务员,因为黄河的连结,我毅然决定报考离家2000多公里的玉树州。
初心与法治的碰撞始于踏入法院这扇神圣的大门。几番努力,我成为一名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材料、会务、调研、宣传等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对司法审判本身的深入理解,因此,我时常找机会与法官们一起学习。
有一次,我们想对外报道法院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的工作情况,为起草新闻稿,我找到时任三江源生态法庭的扎西庭长,他给我讲述了一个特别的案件。
一个小男孩上山放牧时,在岩石中间发现了一头卡死的幼熊。随后小男孩将此事告诉给了自己的父亲,小男孩的父亲觉得这头熊是自然死亡,尸体腐烂后就浪费了,于是将熊掌割下,转手卖出。
“其实,我们玉树当地老乡多数淳朴善良,他们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与生俱来有着敬畏之心,主观恶意猎杀动物的情况很少。”我耐心听着扎西庭长的讲述,“这个案子的被告人认为熊不是自己杀的,因此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捡到保护动物一旦出售,就是以营利为目的,法律必须予以惩戒。”
为了让群众理解如何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明确法律的界限与红线,扎西庭长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到案发地审理该案,我跟随办案团队到了现场。
“判决如下,被告人白某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熊是国家保护动物,被告人白某某平时也知道不能杀熊,但他把熊掌割下来卖钱就是犯罪行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以后如果遇到自然死亡的动物,可以第一时间报警或交给行政部门,千万不能私自储存和随意处置。”扎西宣读判决结果后,给前来旁听的数百名群众以案释法。
回去的路上,我们还走访了单位联点的贫困户多杰一家,他正在赶牛回家。“政府去年给我们家分了牛犊,现在慢慢长大了。现在收入比在外打工强,我还是喜欢生活在牧区。”多杰对我们说道。
临走时,多杰家的牦牛悠闲地回到了院子里,金色的夕阳照亮用牛粪垒成的院墙,也照亮了多杰的脸庞。他站在门口看着我们走远,干净纯粹,炙热腼腆。
一起接地气的案件,一场有温度的普法,诠释了玉树州法院人守护三江源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决心。
我到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已经4年了,每当谈及与法治同行的日子,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法官拉毛友的身影,平日里我更愿意亲切地称呼她为阿吉(藏译姐姐)。午休时,我常常找她聊天,每次都能让我仿佛如沐春风,我想这也是当事人愿意向她诉说心声的原因。
拉毛友身姿挺拔、性情温婉,已与法治并肩同行了31个春秋。她的笑容温暖而坚定,眼神中闪烁着对法治的执着与热爱,犹如高原上璀璨的星辰。
拉毛友深知唯有法律才能成为受害者坚强的后盾,于是她毅然投身于家事案件审判工作,作为一名汉藏双语民事法官,她以法律为剑,斩断不公;以爱心为盾,守护弱者。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众多家庭妇女心中,她是无私无畏的“守护神”,用法律的力量为她们撑起一片晴空,以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为受害者点亮希望之灯。
曾有一名叫格桑(化名)的藏族女子,在丈夫的长期暴力虐待下苦苦挣扎。她的丈夫酗酒成性,每次酒后都会对她拳脚相加,格桑的身上常常带着伤痕,心灵也备受摧残,她曾试图逃跑,但每次都被丈夫抓回来,遭受更加残暴的殴打。绝望之中,她找到了拉毛友。
面对格桑的无助与恐惧,拉毛友迅速行动起来,不仅帮助格桑拿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她暂时脱离丈夫的暴力威胁,还为她申请法律援助,协助她提起离婚诉讼。在拉毛友的陪伴下,格桑逐渐找回了生活的勇气,她学会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对抗家庭暴力。最终,她成功离婚,开始了新的生活。
另外一名藏族妇女卓玛(化名),她与男方未领取结婚证,但同居多年并育有3个孩子。后来男方准备与他人结婚后一起离开,这让卓玛陷入了无助的境地。没有结婚证,她的“婚姻”在法律上不被承认,她无法保护自己和孩子们的权益,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为一名母亲的拉毛友感同身受,她耐心地为卓玛讲解法律知识,告诉她即使未领取结婚证,但作为孩子们的母亲,仍然享有法律上的权益,拉毛友协助卓玛申请了对孩子们的抚养权,并帮助她争取到了应有的财产权益。在拉毛友的帮助下,卓玛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和孩子们争取到了一个公正的结局。
这些只是拉毛友众多事迹中的点滴片段。她深知还有无数个“格桑”和“卓玛”被家暴、被传统观念束缚,无法挣脱。于是,她利用自己会汉藏双语的优势,深入偏远村庄,用藏语为当地妇女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播撒法治的种子;她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渴望安宁的家庭,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31年来,拉毛友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真谛。今年,她荣获了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称号,我从内心深处为她开心。在荣誉与掌声面前,她始终谦逊如初,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她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她的职责就是守护正义、维护公平。
如今,拉毛友依然坚守在审判一线,用她的智慧与汗水书写着与法治同行的辉煌篇章。她的事迹如同高原上的格桑花一般绚烂夺目,激励着包括我在内的更多人为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让法治之光更加璀璨夺目。
朱晓柳
今年,我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观看了同学们的模拟法庭后,看着他们热情洋溢的笑脸散发出的青春的活力,很受感染。教导处主任让我作为点评老师讲几句话。我对同学们说:“作为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我希望你们不仅能相信光,还能成为光。”
说到法官这个身份,除了旁人眼中的一些光环外,更多的是责任。法官要有两颗心:一颗是同理心,它使我们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真切地感受到他们所处的境地和心理状态。另一颗是良心,它要求我们依照法律规定公正审判,作出“好”的判决。法官守好良心不是容易的事,这里面还有一份责任心,要认真细致地审查卷宗、尽可能查明事实,在日常工作中不断锤炼品质、培养能力,这样才能在宣读“判决如下”的那一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意义的事从来没有“容易”二字。好走的路都有人走过了,只有那些难行的路才需要我们去开拓。作为一名刑事审判庭的庭长,我常常对我的同事说:“与其高谈阔论什么公正、正义,不如仔仔细细看看案卷,深入思考法律规定的系统联系,这些事可能更有意义。”
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理学环环相扣,在刑事审判庭工作10年,我只是探寻到一点皮毛。思考总是狭隘,法学的学问太大了,而幸运的是我尚能愈挫愈勇。
有人说法律是守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它也是一个起点。在很多人的眼里,法院不是个好地方,刑庭更不是好地方。我接触的当事人,不是被犯罪严重伤害寻求帮助的被害人,就是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他们无一不是忐忑的,焦灼的。如果我们都能做出一份公正的判决,大概是对人心最大的抚慰,是惩处也是教育,是一个转折、一个启始。就像我在警官学院所说的那样,让法治成为照亮他们未来之路的光。
审判的同时,我们会去做一些社会治理工作,这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回到根本,一个法官,他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是什么?正是一份依照法律、合乎人情的有温度的判决。准确地做出法律评价,客观、公正地确定量刑,我们的日常工作是最好的指引,它昭示了我们要肯定什么、谴责什么,又会去包容什么。我们手中的这份力量是群众交付的,这不是我们自己的权力,这是群众交给我们的使命。
去年,单位的一位老庭长退休了,我为他也为那些奋战在基层法院一辈子的前辈们剪辑了一个视频,里面的背景音乐里有一句歌词“我的心是簇拥烈日的花,在你的眼里找到了家……”在这种时刻,我总会想起闪耀着的法徽,我总会想起他们平凡而轰轰烈烈地作为人民法官的年年岁岁。这首歌的最后一句是:“忐忑得不安的人间繁华,有些话不必说的复杂。”当法槌敲响的那一刻,就是我们对司法事业最简单而长情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