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演双簧,姐夫放哨!他们这样骗老年人
时事
社会
2024-11-11 12:07
北京
图片来源:摄图网
养生是中老年人热心关注的话题,山东威海中老年女性汪佳美和李霞琳是邻居,平时很关注养生。2022年12月,二人闲来无事在菜市场闲逛,看到有个小摊在卖“藏药”。“这是藏药‘红景天’啊!”摊主张静回答道。汪佳美和李霞琳虽然对藏药有所耳闻,却也没见过实物,一听是藏药,马上就来了兴趣。“这东西好啊,能治‘三高’,我女儿之前在北京花了5000元才买了一点点,没想到今天能在这儿遇到了,我可得多买点。”一位“路人大姐”突然插上话。“你真说对了,一看你就是行家,这药不仅能降‘三高’,补气、补血效果也很好,就剩这些了,你看看要多少吧。”摊主张静接着“路人大姐”的话茬说。汪佳美和李霞琳听得有点心动,早就听说“藏药”效果显著,加上自己也确实面临着“三高”的苦恼,便决定买来试试。于是,摊主张静就给她们称量了摊位上的“藏药”。“这点东西能值1200元?你不是说每斤30元吗?”汪佳美和李霞琳傻了眼,发现原本每斤30元的“藏药”,结账时怎么突然变成了每两30元。“这已经很便宜了,我也就只有这些货了,以后你们想买都买不到。”摊主张静说。“是啊,好东西都贵的,你们听我的没错,咱们把这些藏药分分吧。”“路人大姐”说完,就从药摊上往自己及汪佳美、李霞琳的袋子里继续抓“藏药”。汪佳美和李霞琳看“路人大姐”买的比她们还多,并利索地付了1800元,两人也不好再拒绝,于是就把钱付了,两人共支付1480元。汪佳美三人将摊位上所有的“藏药红景天”给包了。汪佳美、李霞琳二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打算回去找摊主再问问,但等她们回去,已是“人去摊位空”,这才意识到可能是上当了,两人马上报了警。汪佳美、李霞琳不知道的是,那位插话的“路人大姐”其实是摊主张静的姐姐,名叫张华,两人不过是在唱一出“双簧”,引顾客们上钩。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2023年10月,将案件移送至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审查查明,张静和张华将进价每斤10元的半梅等普通果脯,虚构为“红心果”“沙棘果”“红景天”等“药材”进行售卖。除二人外,张静的丈夫王大勇也参与了此事。“他们跑得可快了,我根本没走多远,就一转眼的工夫,人和摊位都不见了。”一名受害者说道。为了防止受害者受骗后幡然醒悟,回过头来找他们“算账”,同时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3名犯罪嫌疑人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在威海各大市场、集市流窜作案,从不在同一地方“恋战逗留”。每次作案,她们派王大勇望风放哨,甚至让其跟随受害者一段路程,一旦发现有人折返,马上通知两人“火速撤退”。“他们问我价格我就说30元,等他们选好了,我再说是每两30元,这样顾客就算嫌贵也会碍于面子买下来。主要也是因为没多少人认识藏药,他们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发现,这就给了我们收摊逃走留了时间。”案发后张华交代说。三人分工配合,通过模糊售价、严重虚假描述产品功效等方式将手伸向了中老年人的“钱袋子”。“三人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收款金额为15万余元,嫌疑人自认的获利金额为9万余元,而报案金额只有1万余元。”办案检察官在梳理证据材料中发现,报案人报案的金额、嫌疑人自认的获利金额和实际的收款金额相差较大,且三人辩称部分收入为卖菜所得。由于涉案范围广、受害者人数多,如何精准统计三名嫌疑人的涉案金额成了棘手问题。为能够准确核对金额,给出罪刑相适应的量刑建议,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主动引导办案民警将电子证据与其他物证、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等多类证据逐一梳理排查,同时联合公安机关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鼓励其他被害人继续报案。“为进一步充实证据,我们还启动了自行补充侦查,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有联系方式的付款对象逐一核实,同时多次提审三名犯罪嫌疑人并进行教育引导。”针对嫌疑人辩称部分收入为卖菜所得,办案检察官将三人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里的流水明细一一调出并逐条核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甄别,不断补充证据,告知其认定的理由和依据。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及相关证据,发现自其结伙实施诈骗行为以来,未再销售其他物品。且收款时间、金额及付款对象均符合三人在各个集市流窜售卖的行为特点。面对证据,犯罪嫌疑人终于不再否认。依据该三人收款实际金额,认定其非法获利15万多元,三名嫌疑人对此金额予以认可。“一开始,我只是想骗点小钱,后来胆子越来越大,谎话说得越来越顺。现在我已经意识到了我们的行为不仅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还可能耽误他人病情的治疗,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三人全部认罪认罚,均自愿全额退赃退赔。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非法获利金额、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对三名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6月13日,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张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王大勇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此类流动摊贩上卖的‘药材’真假不一,市民往往很难辨别真伪,更不要相信菜市场会出现‘藏药’等所谓的‘灵丹妙药’。并且他们喜欢流窜作案,当你意识到可能被骗时,早已寻不到他们的身影。”办案检察官表示,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不强、辨别能力弱等特点实施诈骗。该案中三名被告人的手段并不高明,正是利用中老年人对医疗健康等的需求,以“治病”名义实施诈骗。建议中老年人身体有恙应及时就医,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材,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0月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