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共洗手设施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公共洗手设施为我们的个人卫生健康提供了便利和保障,也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自觉爱护城市家具,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和责任。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打造文明有序、卫生整洁的市容市貌,持续擦亮“文明嵩明”建设,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增强爱护意识,规范文明使用。树立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意识并转化为自觉行动。当我们使用公共洗手设施时,动作务必轻柔,杜绝用力拧拽等行为;拒绝杂物入池,严禁将食物残渣、纸屑、塑料袋等杂物丢入洗手池,确保水流能够顺畅无阻地排出。
培养文明习惯,共筑节约风尚。根据实际需要调节水流大小,以满足清洁需求为度,避免毫无节制地长时间放水或过度冲洗,关闭水龙头时,务必仔细确认是否完全拧紧,对于感应式水龙头,在满足清洁需求后即移开手,避免水资源浪费;遵循公共设施的使用指引,正确使用洗手液、消毒液等配套用品,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设施损坏,每次使用完毕,将洗手液或肥皂放回原位,保持洗手台整洁清爽,为下一位使用者营造舒心的环境。
积极监督维护,守护设施完好。如发现洗手池堵塞、地面湿滑,公共洗手设施存在损坏、缺失或需要维修的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区域的物业、社区或相关部门反馈,提供损坏情况和位置信息,以便维修人员能够迅速定位并修复;如发现有人故意损坏公共洗手设施,要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广场、公园、学校、单位等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维护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对洗手设施进行检查和定期维护,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广泛宣传引导,提升公共意识。县级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学校教育、媒体宣传等多样化的平台和渠道,积极倡导文明使用公共设施的理念,将爱护意识融入到个人的日常生活习惯中,形成“人人关心、人人爱护、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明始于心,美德践于行。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共同守护这份清洁与健康,为构建一个更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嵩明县委文明办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悦读嵩明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