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关税专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号
经国务院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关税专项优惠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
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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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六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0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3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4年11月30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六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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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财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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