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院《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规范违建拆除 护航人居环境改善的司法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研究落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日前,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回函黄冈市中院,表示将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按照司法建议的要求,积极推进各地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年来,黄冈市各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掀起美丽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百日攻坚”行动高潮,对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等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极大地改善了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但与此同时,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涨幅明显,部分行政机关强拆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凸显。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以司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护航人居环境改善系列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11月,黄冈市中院在详细梳理了今年以来受理涉房屋拆除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成因后,向黄冈市各县级政府及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
一是强化文明执法,充分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坚持引导限期自行拆除和依法规范强拆有机衔接;二是强化规范执法,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依法依规执法,对依法确需拆除的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应先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三是强化举证责任,执法过程增强程序意识,注重证据收集保存,诉讼中充分行使诉权、积极履行举证义务;四是强化协作执法,行政机关间加强协调配合,厘清法律关系,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回避矛盾、相互推诿。
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各县级政府及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积极回复反馈,推动出台了相关措施,促进了辖区规范相关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助推了依法行政。
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5份,助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机关败诉率由17.5%下降至15.3%。司法建议得到回复不是终点,而是深入挖掘问题,进而统一完善意见、凝聚共治共识的起点。下一步,黄冈市中院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外溢效应,持续用好用活司法建议,在助推法治建设上“把脉开方”,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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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吕子雄
核稿:陈傲
编审:陈文雯
来源:行政庭
技术维护:司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