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麻城法院:一天调结两案 开启开门红

政务   2025-01-06 22:21   湖北  



日月起迈,万象更新,新的一年如期而至,2025年新年上班第一天,木子店法庭就敲响新年审判工作第一锤,成功调解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迎来审判工作“开门红”。






案件情况
2020年8月20日19时许,被告刘某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货车正在倒车,期间与原告邓某停放在路边场地里的轻型自卸货车相撞,事故造成邓某的轻型自卸货车车头受损,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2021年4月11日4时许,另一被告王某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货车倒车进入路边尿素站加尿素,在倒车过程中,撞到停放在尿素站内的原告邓某所有的轻型自卸货车,造成原告货车车头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两起事故的被告均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后,原告与两次事故的四名被告就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等理赔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无奈委托价格评估公司对两次事故造成车辆的损失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委托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了修理。



法院调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与两起事故的4名被告电话联系,但对方车主和司机均拒绝配合本院诉讼程序,采取电话拒接、逃避邮件送达等抵制行为,承办人实地走访被告户籍所在地希望当面向被告送达,当地村委会却告知案涉被告现均在外务工家中无人,案件送达陷入了困境。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承办人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采取“两头抓”策略,一方面积极劝说保险公司放弃重新鉴定申请,积极寻求和原告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一方面向原告释法明理,劝说其接受调解方案,早日兑现胜诉权益,经过“啃硬骨头、磨嘴皮”式多次不厌其烦的解释和协调,最终原告邓某自愿撤回对其他三名被告的起诉,与被告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因两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失、鉴定费等共计86083.2元,至此,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迅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新年新气象,今后木子店法庭将瞄准各项任务目标,抖擞精神、齐心协力,奋跃而上、飞速奔跑,呈现“开年就开跑”的新气象,彰显“起步即冲刺”的新作为,继续秉持公正司法、“如我在诉”理念,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彰显司法温度,以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让矛盾纠纷化解既有速度又有温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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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吕子雄

核稿:陈傲

编审:陈文雯

来源:麻城法院

技术维护:司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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