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有效缓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社会氛围,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下列10名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拖欠物业管理费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现督促被曝光的10名被执行人及时缴交物业管理费,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等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或抗拒执行的人员,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公布
被执行人名单(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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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泽法院
编辑:张婧滢
一审:王志超
二审:庄伟莉
三审:周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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