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泽区5个路口、路段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将于2024年12月23日起在丰泽区5个路口、路段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现将该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点公示如下:
董埭路与通吉路交叉口▲
董埭路与云鹿路交叉口▲
通兴路与兴业街交叉口▲
通兴路与宝洲街交叉口▲
董埭路通吉路至成洲路路段▲
根据以上电子监控设备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丰泽交警大队
编辑:张婧滢
一审:王志超
二审:庄伟莉
三审:周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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