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拘传、拘留、扣划3小组,
出动警车3辆,
传唤被执行人12人,
决定拘留4人,
集中发放执行款18.4万元。
为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抓“春节前夕”关键节点,自1月20日起对一批涉民生、小微企业及小标的额等案件开展集中执行,以强大声势、高压态势打击震慑被执行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并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于某应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刘某借款本金6065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调查,掌握了被执行人于某的行踪线索。执行团队制定了拘留计划,力求在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和正常经营秩序的前提下,顺利将其抓获。
行动当日,执行法官带领数名法警来到于某住处附近。对周边环境进行了仔细勘查,确认无异常情况迅速向于某所在的房屋逼近,于某对突如其来的执行人员毫无防备。执行法官表明身份,并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于某配合执行工作。于某声称自己没有能力偿还欠款,面对拒不配合的于某,执行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控制并带回法院。
执行法官要求于某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并再次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于某依旧心存侥幸,坚称自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依法对其手机进行了搜查,发现于某近期的交易记录,与之前声称无偿还能力严重不符,证据表明于某故意逃避还款义务,法院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于某心生悔意,立即拿出5000元还给刘某并提出还款计划,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被执行人杨某欠申请人尹某16万余元,经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后经法院执行调解,申请人同意减免被执行人部分执行款,同意只给付11万元即可,并同意分期给付,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因后期被执行人杨某并没有履行和解协议,法院向其进行了传唤,但其多次以不在家、出差等理由拒绝到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登门、楼下蹲守,终于在26日把被执行人杨某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再次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最终被执行人杨某给付申请人2万元执行款,双方对剩余执行款达成了和解协议。
尽“执”责,过好年。新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来源:新邱区法院
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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