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此为止!节前审结系列入室盗窃案

民生   2025-02-01 12:40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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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太平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多次入室盗窃的刑事案件。





案情概述:
被告人王某在2024年8月-9月间,利用居民夜间熟睡、商铺夜间无人、防范意识薄弱之机,通过撬窗、溜门等方式先后15次潜入居民家中、商铺内实施盗窃。共盗取现金、彩票等涉案财物1.5万余元。王某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深入研究案情,秉持着“快审、快结、快追赃”的原则,全力投入到案件审理与追赃挽损工作中。承办法官深知被害人急切盼望挽回损失的心情,主动与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阐释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动员家属协助退赔。经过多番努力,被告人及其家属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积极筹措资金,配合法院完成退赔事宜。







为确保退赔工作顺利进行,在法官的指导下,法官助理提前与每一位被害人取得了联系,仔细核对被盗财物信息与身份信息,确保退赔金额准确无误。在退赔现场,被害人按顺序依次上台,从法官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财物,激动之情溢于言表。由于其中一名被害人行动不便无法赶到退赔现场,太平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陪同被告人家属前往被害人家中,为其送上退赔款项,将司法公正转化为群众可触可感的温暖。

庭审过程中,面对公诉机关出示的确凿证据,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家属在审判阶段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此案的审理彰显了太平区法院打击盗窃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被害人为表感激,还自发地为法院送上了一面致谢锦旗。

法官提醒:非己物、莫贪念,警惕一时邪念,做好守法公民。另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时刻做好防盗措施,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撰稿:王福强、赵艺、范云鹏

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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